招聘36人32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安丘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5年安丘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综合类岗位(以下简称“初级岗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无特别说明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2月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5年高校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2025年高校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已在安丘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工作人员不能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2025年毕业的定向、委培生或已就业人员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或就业单位同意。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须为安丘生源或是在安丘服务的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3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和山东项目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3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安丘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经历计算至2025年9月。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