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胶州市“优才聚胶”计划(中小学教师)选聘60人公告
青岛胶州市“优才聚胶”计划(中小学教师)选聘60人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60人9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26日前
工作地点
青岛市

为深入实施“人才聚胶”战略,吸引集聚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来胶任教从教,办好人民满意的一流教育,加速推进现代化教育体育强市建设,我市拟于近期开展2025年“优才聚胶”计划(中小学教师)选聘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我市公办中小学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数量

(一)选聘范围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2025届山东省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含符合跨省就业规定的外省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2025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选聘数量

本次计划选聘公办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60名(详见附件1),选聘学科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学科。具体工作单位安排根据学校需求和应聘人员学科情况进行双向选择。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师德修养和学习成绩,品行端正;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其中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8年12月及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2月及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及以后出生);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并能按期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

8.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高校就读期间受过处分、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非2025届毕业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初选、综合测试、选岗及签约、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根据工作安排选择国内重点高校聚集城市组织实施。选聘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胶州政务网(http://www.jiaozhou.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选聘工作采取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以现场报名为准。应聘人员需在12月26日前将《2025年青岛胶州市“优才聚胶”计划(中小学教师)选聘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qdjzjtj@163.com进行网上预报名,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学校—专业—姓名—联系方式”,如:东北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张XX—152XXXX0532。每名应聘人员只发送一次邮件,请勿重复发送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现场报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加盖院校公章的《2025年青岛胶州市“优才聚胶”计划(中小学教师)选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

3.2025届毕业生证明材料(就业协议书、推荐书)以及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等;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申请打印);

5.教师资格证、个人奖项等证书;

6.本科及研究生学段学科成绩证明材料(需院校教务部门盖章)。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个人奖项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应聘人员须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工作的全过程。2025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以上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初审通过人员进入初选。

(二)初选

初选以答辩交流、面谈讨论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应用等要素。初选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低于80分的,不进入综合测试范围。初选成绩不计入综合测试成绩。

(三)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采取模拟讲课方式进行,其中备课时间30分钟,模拟讲课时间10分钟。综合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测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进入选岗范围。

(四)选岗及签订《三方协议》

根据胶州市学校实际需求和初选通过人员学科情况设置具体学科岗位,在综合测试前向考生公布。对面试通过人员,根据所报考学科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选岗,放弃选岗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综合测试成绩相同者以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

考生选岗后现场签订《三方协议》,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三方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在规定时间内依次递补。签订《三方协议》后原则上不得违约,仍然放弃岗位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五)考察体检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签订《三方协议》的人员均纳入考察、体检范围,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体检方式另行通知。

(六)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按有关政策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和试用期制度,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管理。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四、其他说明

(一)聘用后,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有关规定确定工资薪酬待遇,被认定为我市教育体育高层次五类人才(适应对象包括国家公费师范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部分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的,按照《胶州市教育体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胶政办发〔2022〕43号)落实相关引进人才待遇。

(二)选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选聘考试纪律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本次选聘工作相关信息均在胶州政务网(http://www.jiaozhou.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公布,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聘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0532-58566008  15954086007(现场)

监督电话:0532-8223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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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青岛胶州市“优才聚胶”计划(中小学教师)选聘6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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