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9人8个岗位
德州市立医院(德州学院附属医院)始建于1947年,是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和急救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化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现有在职职工1000余人,其中中、高级职称600余人,开放床位700余张,是德州市区离休干部唯一定点医院,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及河北景县、故城、吴桥三县城乡居民定点医院,异地就医联网直报单位。2023年11月,医院成为德州学院附属医院,医教研管等综合发展水平逐步提升。
医院共设有80余个临床、医技、职能科室。其中,妇科是县域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心血管内科、ICU、妇科、血管外科、骨科、产科等19个专业为德州市临床医学重点专科。血管外科、眼科团队入选山东省医疗服务能力“攀登计划”,成为省级医学重点专科创建团队。多年来,医院始终坚持公益性质,不断深化改革,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方便、惠民的医疗服务,受到社会广泛赞誉。先后获得山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山东省精神文明单位、山东省巾帼文明岗、山东省敬老文明号、山东省卫生保健服务先进单位、德州百姓最值得信赖的综合医院等荣誉称号。
结合单位岗位工作需要,2024年德州市立医院(德州学院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聘任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护理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二、招聘岗位
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德州市立医院公开招聘聘任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初审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1日(周三)14:00—12月17日(周二)16:00
报名人员登录“德州市立医院官方网站”https://www.dzslyy.com/,点击“http://rcjt.ikaowu.com/”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12月18日12: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因取消岗位需要改报其他岗位的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单位联系,咨询电话:0534-2226267。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12月11日14:00—12月18日12:00
我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报名结束经初步审核后确定录用形式,具体形式、时间和地点等另行通知。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改为按1:2比例,其中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2倍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成绩公示
(一)笔试
考试内容为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按医疗、护理、综合三类分别命题。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单位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核准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人选须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并提交本人有关材料。
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向社会公布。
(三)面试
本次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分类进行面试。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专业水平和技能。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进入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四)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岗位排名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德州市立医院官方网站”https://www.dzslyy.com/公示。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要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且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录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录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德州市立医院官方网站”https://www.dzslyy.com/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15日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录用的,不予录用。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和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待遇和保障
录用人员为我院正式聘任制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含社保及公积金缴费)执行德州市立医院聘任制工作人员标准。
八、其他
2024年德州市立医院公开招聘编外聘任制工作人员的管理类型为聘任制管理,本简章由德州市立医院负责解释。
德州市立医院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未尽事宜,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岗位报名咨询电话:0534-2226267。关于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请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直接通过咨询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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