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57人20个岗位
按照我省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潍坊市坊子、高新、滨海、临朐公安机关和交警支队高新大队、滨海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本次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的有关事项如下:一、招录计划及职位
警务辅助人员是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
计划招录157名,其中坊子分局30名,高新分局38名,滨海分局17名,临朐县局60名,交警支队高新大队9名,交警支队滨海大队3名。具体招录计划及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潍坊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各职位年龄条件详见《潍坊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职位表》(附件1)。
(四)勤务辅警需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文职辅警需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报考人员学历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六)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嗅觉迟钝,无口吃,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无肢体功能障碍,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七)具备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下列人员:
1.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
4.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