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随着潍坊港口建设的快速发展、船舶引航数量日益增加的需要,为加强引航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潍坊港引航站引航力量的综合实力,根据潍坊港引航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引航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潍坊港引航站合同制引航员2名。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航海专业英语流利,具备船舶引航所必须的英语应用能力。
5、普通高校航海技术专业或船舶驾驶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6、专业要求,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满足任意一条即可):
(1)持有二级以上海港引航员证书,且安全记录良好,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出生日期在1978年7月31日之后);
(2)持有三级海港引航员证书,且安全记录良好,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出生日期在1983年7月31日之后);
(3)持有海船甲类一等船长适任证书并且在相应等级船舶上实际任职60个月以上(任职资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且安全记录良好,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出生日期在1978年7月31日之后);
(4)持有海船甲类一等船长适任证书并且在相应等级船舶上实际任职12个月以上(任职资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且安全记录良好,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出生日期在1983年7月31日之后)。
总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招聘持有海港引航员证书者。
7、岗位要求所列资格条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