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罗庄区盛庄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78名公告
临沂市罗庄区盛庄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78名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78人13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日 -2024年7月8日 (工作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就业工作决策部署,根据《临沂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实施细则》(临人社规[2024]1号),结合盛庄街道实际需求,现公开招聘城镇和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如下:


01


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78名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城乡公益性岗位工作,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33人,乡村公益性岗位45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


02


招聘对象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具有盛庄街道户籍或盛庄街道常住人口(居住6个月以上)中的以下群体。


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允许将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且就业困难的16-24岁青年和“二孩妈妈”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和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的16至24周岁相应人员。


3、登记失业“二孩妈妈”,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6周岁子女的相应人员。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具有盛庄街道户籍或盛庄街道常住人口(居住1年以上)中的以下群体。


安置对象为农村困难群体。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允许将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未就业单亲家庭成员、“二孩妈妈”(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6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困难家庭的16-24周岁青年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认定的相应人员,如参加公益岗需按规定退出低保。


3、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是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且抚养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人员;“二孩妈妈”指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6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


5、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以身份证年龄为准,下同),允许适当放宽年龄条件,但在岗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


03


招聘条件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二)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登记失业人员、农村低收入人口以岗位聘用时认定状态为准。


(三)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不以是否自行耕种土地、以土地入股分红、承包、转包或各类乡村合作社成员身份等情形作为认定条件。


(四)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的公职人员)、乡镇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不在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五)建立城乡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精准识别机制,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


(六)对有工商注册信息、有在职职工社保(不包含灵活就业社保、下同)、享受社保补贴(包括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满36个月的、提前退休职工等人员不在安置范围。


04


报名程序及应提供的材料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申请、资格审查、民主评议、确定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日——7月8日(工作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残疾证等有关证明到所属社区村居,填写《罗庄区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登记表》(见附件2)和《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街道、零工市场和图书馆岗位到街道大厅窗口报名。


3.报名材料: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报名时,需填写《罗庄区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报名表》(附件4)、《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附件5),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毕业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信息从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核查。


4.其他事宜: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见附件1,街道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调剂岗位计划。


(二)资格初审。


社区(村)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以及工商登记注册信息、就业失业状况进行审查;街道、零工市场和图书馆岗位由街道进行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用资格。


(三)民主评议。


社区(村)对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行民主评议,街道对街道、零工市场和图书馆岗位进行民主评议,初步确定拟安置人员及岗位分工。


(四)结果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确定后由各用人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社区村居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上报街道人社室,街道、零工市场和图书馆岗位由街道进行公示上报。


(五)区级审批。


公示期满后,街道将拟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情况报区直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区人社局备案。


(六)岗前培训。


街道统一组织,委托有培训资质的机构按照项目制培训方式,开展不少于2天的职业技能培训,以增强公益性岗位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自豪感,掌握岗位所需基本规范和技能,熟悉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提高职业技能、安全生产意识等。


(七)组织上岗。


培训结束后,各社区(村)和用人单位负责及时组织各岗位人员到岗工作,根据岗位职责做好相关后续管理工作。


05


岗位管理


(一)用工登记。人员上岗前,各社区(村)或用人单位与上岗人员签订劳动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具体包含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长、补贴标准、监管责任等内容,劳动协议原则上每年一签。城镇公益岗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劳务协议),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时间从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开始计算,与其他社会保险补贴合并计算),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工资待遇依照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劳务协议等执行。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日常管理。各社区(村)和各用人单位负责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工作绩效考核等管理工作。制定落实退出和补充机制,因人员退出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照《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程序及时补充符合条件的安置人员。


(三)监督管理。盛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各社区(村)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对发生造假申领、侵占挪用补贴资金的行为,予以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退出管理。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务协议,从解除劳务协议的下月起停止发放补贴。


1、自然退出。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街道督促退出:


(1)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


(2)自愿退出岗位的;


(3)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


(4)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2、人员清退。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街道负责清退:


(1)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


(2)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


(3)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4)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


(6)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其他不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五)其他事项。


1、咨询电话:0539-5971269(法定工作时间)


2、招聘录用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的原则,接受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0539-8243051(法定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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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临沂市罗庄区盛庄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78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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