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生心理发展指导中心教师1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1.开展个体、团体心理咨询及辅导,学生心理评估、危机预防与干预等工作;
2.指导和帮助学院、书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危机预防干预、医校协同、家校协同等工作;
3.面向师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讲座、培训等工作;
4.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研究;
5.承担相关行政事务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截至报名截止之日),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无学术不端、违规违纪现象;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精神卫生专业)并有5年以上三甲医院精神科工作经历;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学生、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身心健康,能够符合医疗岗位工作要求;
4.综合素质优秀,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团队合作和语言表达能力以及较高的外语水平、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独立开展相关工作。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应聘报名
即日起至2024年9月26日24:00止,应聘者登录“西安交通大学公开招聘网站”(http://careers.xjtu.edu.cn/),按照要求进行注册、申请岗位、上传附件材料。上传的附件列表和要求如下:
1.个人简历;
2.组织关系所在党委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3.学历学位证明;
4.工作证明,执业医师资格证,连续3次以上“医师定期考核”通过证明;
5.其他证书及材料等。
其中1-2合并后上传到系统中的“基本信息”部分,3上传到“教育经历”部分,4-5上传到“资格证书”部分。
(三)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者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四)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专业能力、外语水平、心理素质,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后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档案审查
学校于西安交通大学人力资源部网站公示栏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且个人档案经审查合格的,发放聘用通知;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收到聘用通知后,拟聘用人员应按要求准备入校审批材料,并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未按规定时间、方式和要求提交入校审批材料和完成报到入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
(二)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现应聘人员任何违规、违纪、隐瞒病史、隐瞒特殊情况影响录用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后立即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有效联系方式并在应聘全程保持通讯畅通,如因此造成相关信息未能及时送达,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招聘工作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所有应聘人员、参与者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
六、联系方式
029-82664987(心理发展指导中心刘老师)
029-88968267(人力资源部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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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fenbi.com/s/00h1S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