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2人10个岗位
为补充区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急需干部力量,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商州区委组织部、商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调(选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选聘)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选聘)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2名。具体为:区直机关一级科员及以下公务员7名,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
二、选调(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1.选调公务员范围:全区范围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范围:全区范围内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管理岗位工作人员(不含工人),与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相当的职务层次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聘用到事业单位后不再具有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身份,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9月30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符合公开选调(选聘)具体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公开选调(选聘)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职(岗)位要求的年龄、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取得资格证书等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9月30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通过公开招考(聘)被录(聘)用,当次招考(聘)公告或所报考职位有服务期限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5.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人事关系隶属中省驻商单位及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服务期限要求
选调(选聘)录(聘)用人员须在商州区服务至少3年,从办结调动手续之日起算。
三、选调(选聘)程序
(一)选调(选聘)公告
本次公开选调(选聘)在商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商州党建微信公众号、商州宣传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及职位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9:00至10月10日18:00。
2.报名地点:
(1)区委组织部公务员股(商州区委办公楼四楼,联系人:马明明仝万亮,联系电话:0914—2315816);
(2)区人社局人事股(区政府院内后一楼,联系人:徐卫红贾文路,联系电话:0914-2316526)。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人员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电话报名或委托他人报名。
报名人员可从公布网站下载打印《报名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与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职位要求相一致,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如报名人数与选调(选聘)职位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可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
4.报名时应提交资料:
(1)商州区2024年公开选调(选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正反打印、一式两份);
(2)参加工作文件;
(3)公务员(参管人员)登记表、九级管理岗位审批表;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复印件;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文件;
(5)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有效期限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学位认证报告》;
(6)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近期免冠2寸蓝底彩色照片2张(含电子版)。
本次公开选调(选聘)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资格审查
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对照公告要求和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的,确认其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并退回报名资料。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选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终止其选调(选聘)程序,不再作为选调(选聘)人选。
(四)领取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下同),于2024年10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在商州区委组织部、人社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的必须凭证,须妥善保存。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统一设综合科目,主要测试考生的政治素养和综合工作能力。满分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2024年10月19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1)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设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与面试时间统筹安排进行。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按2:1比例从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并列考生一并进入面试。考生因故形成的缺额,按本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1(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2(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笔试成绩×30%+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不实行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序。
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发布公告网站公布。
(六)体检、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疑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可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对体检合格者,组成专门考察组,对拟选调(选聘)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明确“考察合格,同意录用”或“考察不合格,不同意录用”的意见。
3.考生自愿放弃选调(选聘)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选聘)人员,名单在发布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选聘)的人员,由商州区委组织部、商州区人社局统一发布公开选调(选聘)结果通知。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影响选调(选聘)结果而产生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选调(选聘)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组织、人社部门。
四、纪律要求
为了维护公开选调(选聘)工作秩序,对于存在组织参与考试作弊、提供虚假个人材料、影响选调(选聘)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情形的报考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有关违纪违规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
各有关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选调(选聘)的工作人员,在选调(选聘)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务回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和社会监督。如有徇私舞弊等问题,一经查实,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在参加公开选调(选聘)各环节,必须服从统一指挥、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要求。
2.考生报名时须提交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面试、体检等环节出现递补情形时及时联系。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考生参加本次公开选调(选聘)过程中,被其他层级机关选调(选聘)录用的,应当如实向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报告。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商州区委组织部、商州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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