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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宗教事务服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西安市宗教事务服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5人3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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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8/28 09:00-2026/9/1 12:00

为优化宗教工作系统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企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结合西安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编制及人员配备情况,西安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拟为下属事业单位西安市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选调范围为全市市属事业单位、各区县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管理八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十一级及以下)。


二、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选调工作人员5名,岗位及人数见附件1。


三、选调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有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具备一定的行政管理、协调服务和群众工作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四)年龄、身体、学历及资格条件:

1.一般为40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服务期已满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选调条件:

1.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干部管理权限部门审核同意的;

2.受处分期限未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试用期未满的;

5.按照干部管理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调通过西安市人事考试网、市民宗委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公告等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28日至9月1日(工作日09:00—12:00)。

2.报名地点:市民宗委办公室(凤城八路109号1号楼470室),采取线下现场报名的方式。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西安市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4)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5)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分配文件复印件;

以上所有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审核后签注“与原件相符”,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参加选调的人员必须如实提供本人相关证件,本人到现场报名。市民宗委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在后续选调工作中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三)笔试、面试

本次选调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市民宗委组织实施。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按照岗位需求数依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宗教工作基本知识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设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

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直接进入面试。

报考人数少于或等于选调岗位设置数,参加笔试后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由市民宗委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程序。

4.笔试、面试不收取费用。

(四)考察公示

由市民宗委组织实施,主要考察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并再次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考察合格人员经研究后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无异议,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市人社部门审核,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组织实施分工

市人社局负责监督指导选调工作,办理拟选调人员后续调动工作。市民宗委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负责信息发布、报名、笔试、面试、考察等工作,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


六、纪律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人员全程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调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下进行。选调公告、成绩、公示等信息均在西安市人事考试网、市民宗委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因报考人员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变更、关停机、不接电话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选调人员工作调动后,根据单位公开的选调岗位进行聘用,并享受相对应的岗位待遇。

(三)本次公开选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公告未尽事宜及选调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市民宗委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29-67096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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