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5人11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类高层次人才1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3月23日至2008年3月22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3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23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文化程度;在国(境)外取得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岗位要求具备考取医师资格证或护师资格证条件的,医师资格证书或护师资格证书须于2028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招聘岗位等级及资格条件由事业单位设置,具体条件以《2026年宝鸡市陈仓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6年12月31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