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陕西-安康市-事业单位-教师-高校-2026-行政事业编-有编制-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招聘50人32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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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19 08:00-2026/10/25 18:0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安康市“校招共用”引才用才实施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经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安康职业技术学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人数


  2026年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具有市级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共50人,其中博士研究生5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44名,“校招共用”岗位1名。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详见《2026年硕士研究生、“校招共用”引进岗位一览表》《2026年博士研究生引进岗位一览表》(附件1、2)。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硕士研究生、“校招共用”岗位40周岁以下(1985年10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及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各类证书;其中,学历、学位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毕业证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若认证后的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则由资格审查部门(单位)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应聘人员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具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6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在安康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ankang.gov.cn)、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ankang.gov.cn)、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akvtc.cn)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9日8:00至10月25日18:00


  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10月19日8:00至10月26日18:00


  2.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akvtc.cn)。报名时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应聘人员应及时在报名系统中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三)考试


  1.教学科研教师岗位


  学院成立“引进博士研究生考察工作组”,对应聘的博士研究生采取综合考察的方式。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科研水平、个人品质、心理素质、岗位适应性及学历学位等方面。总成绩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2.教师岗位、辅导员岗位、“校招共用”岗位


  (1)笔试


  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①教师岗位、“校招共用”岗位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治、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及职业教育相关政策;


  ②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治、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与相关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及写作。


  笔试设置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在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在规定的时限内,应聘人员持申报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学院现场进行复审及心理测评。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具体要求、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在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另行公布。


  (3)面试


  满分为100分。


  ①教师岗位、“校招共用”岗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一是微型课讲授、现场答辩两个环节,重点考察专业理论素养和岗位适应能力;二是微型课讲授、技能实操两个环节,重点考察专业理论素养、实践操作技能和岗位适应能力。具体采用上述哪种面试方式,将在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另行公布(于面试起始之日前5个工作日发布)。


  ②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即现场回答问题、案例分析、理论宣讲。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在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另行公布。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①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在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②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相关事宜将在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员名单,由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具体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对有违纪违规记录、失信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形成的空额,依据总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等情况。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程序学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硕士研究生服务期不少于5年、博士研究生服务期不少于8年),由学院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四、有关要求


  (一)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招聘工作方案,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规定。对在报名及招聘中弄虚作假、骗取资格或不符合应聘基本条件、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聘用,并作出相应处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考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初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重要提示


  1.本次招聘工作的考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事项将在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2.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有效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原因导致无法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4.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和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谨防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915-8177631(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监督电话:0915-3212252(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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