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2027年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陕西-西安市-事业单位-教师-高校-行政事业编-2026-有编制-长安大学

长安大学2027年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长安大学2027年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招聘12人2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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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14 -2026/10/10

长安大学直属国家教育部,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为加强学校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7年计划招聘专职辅导员12人。

(一)岗位Ⅰ

计划招聘9人(男性),须入住男生宿舍。

(二)岗位Ⅱ

计划招聘3人(女性),须入住女生宿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较高的政治素质。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遵纪守法,乐于奉献,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备工作岗位所必需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3.具有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知识储备,具备履行专职辅导员所需的工作能力。

4.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失信记录等。

(二)资格条件

1.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年龄:截至2027年7月15日,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8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3.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各学习阶段均为统招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4.应届毕业(出站)时间: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于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非定向出站博士后应未办理出站调动手续且于2027年8月31日前出站。

★说明:国内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以证书所载毕业时间为准;尚未取得的,以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预计毕业时间为准。国(境)外毕业生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载毕业时间为准。

5.学生工作经历:具有不少于一年的学生工作经历(曾担任兼职辅导员、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或党团班主要学生骨干)。

6.学科专业背景:研究生教育阶段原则上应具有我校相关学科专业背景。

★说明:应聘人员须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自行确认学科专业是否符合申报岗位要求。

7.外语水平: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或GRE综合成绩300分及以上,或托福成绩72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5.5分及以上。


三、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10月10日,应聘人员登录“长安大学招聘网”(https://zhaopin.chd.edu.cn),按照对应申报岗位(职位),填写个人报名信息。

★说明:本次招聘仅接受线上报名,于2026年10月10日24点截止。

点击进入“长安大学招聘网”

(二)资格审核

学校进行线上资格初审,确定审核通过进入考察人员。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统一在招聘系统反馈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三)初步面试

学校根据辅导员岗位的应聘报名情况和工作实际,对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进行初步面试考察,择优确定参加笔试考察人选。

(四)笔试

学校组织笔试,对初步面试考察通过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职业综合能力、高等教育管理能力、心理素质能力等进行综合测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参加综合面试考察人选。

(五)线下资格复审

面试考察前,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原件等进行现场核验。

(六)综合面试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面试考察,全面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和岗位适应性。

(七)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察

学校对拟聘人选进行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及现实表现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八)公示、体检、签约

学校根据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统一安排入职体检。拟聘人员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参加入职体检并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九)聘用报到

拟聘人员须在就业协议约定期限内将人事档案转寄我校,同时持所有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毕业生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非定向出站博士后持博士后出站介绍信等材料到人事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实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当在线上招聘系统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2.应聘人员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视为无效,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事宜的,聘用资格自动取消。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有任何作弊行为、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我校招聘要求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应聘资格直至取消聘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5.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有效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及手机)并在应聘全程保持联系畅通,如因故造成相关信息未能及时送达,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6.招聘全过程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对于所有应聘者、参与者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

联系人:人事处-贺老师、李老师、郝老师

联系电话:029-61105185

联系邮箱:rsczp@chd.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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