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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延安市志丹足球运动学校公开招聘足球教练员公告
2026年延安市志丹足球运动学校公开招聘足球教练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4人3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29 08:00-2026/8/4 18:00

为进一步提升志丹县青少年足球训练水平与竞技综合实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同意,2026年延安市志丹足球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足球教练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7月29日至2008年7月28日期间出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1)有四年及以上市级运动队主教练执教经历;

(2)向专业运动队输送运动员2名及以上。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5年7月29日至2008年7月28日期间出生)

(1)本人为国家足球运动健将、参加过全运会;

(2)带训运动员以主力身份参加省运会获得冠军;

(3)带训运动员参加全国竞技比赛(全运会、U系列、锦标赛)进入前六名;

(4)为国字号球队培养输送1名及以上运动员,或者向职业队输送1名及以上运动员。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大专及中专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6年7月21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特岗全科医生、“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在延安市志丹足球运动学校公开招聘足球教练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与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anan.gov.cn)、志丹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idan.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填写《2026年延安市志丹足球运动学校公开招聘足球教练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同时提交岗位要求资格证书及相关印证资料(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运动员等级证书扫描件及所有印证材料扫描成1个PDF版本),发送至报名邮箱(rsj22223@163.com),邮件名称为“报考岗位+姓名”。

报名时间:2026年7月29日08:00-2026年8月4日18:00。(以邮件接收时间计算,逾期不再补报)

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8月5日08:00-2026年8月7日18:00。

资格审查工作延安市志丹足球运动学校公开招聘足球教练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应聘人员提交岗位要求资格证书及印证材料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要求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及后续招聘环节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1.综合评价赋分(满分40分)

根据应聘人员专业素质和带训培养经历,按照《2026年志丹县专项招聘教练员综合评价赋分表》(见附件3)有关赋分标准给予综合评价赋分。

专业素质类(10分)所设赋分项目,对照应聘人员具有的最高成绩与等级赋分,不重复累加;带训经历类(30分)所设赋分项目,带训队伍取得比赛成绩按最高成绩赋分。同一年度、不同层次比赛,按最好成绩赋分,不超过该赋分项最大分值。

经延安市志丹足球学校教练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价赋分后,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告知应聘人员综合评价赋分得分,应聘人员得知赋分结果后,以邮件的方式进行确认得分。综合评价赋分环节设置最低分数线,应聘人员专业素质类与带训培养经历类赋分合计低于20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应聘人员反馈确认得分统计工作结束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综合评价赋分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综合评价赋分相等的,以应聘人员执教年限长者优先排名;仍相等的,以应聘人员输送队员多者优先排名;再次相等的,以个人带训经历成绩优先排名。当岗位招聘人数不足1:3比例的岗位,按实报人数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资格复审

综合评价赋分,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电话及邮箱通知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现场提交岗位要求资格证书及相关印证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因应聘人员提交印证材料与招聘条件不符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应聘资格,形成的缺额按照综合评价赋分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确定试讲试训环节人员名单及成绩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含应聘人员综合评价赋分得分排序及是否进入试讲试训环节)。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试讲试训环节有关要求等事项在志丹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3.试讲试训评价(满分60分)

试讲试训环节采取结构化面试与训练课教学说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以及仪表举止等。训练课教学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业务素质能力及训练水平。参加试讲试训环节的应聘人员顺序,于考试当天现场抽签确定。应聘人员提前30分钟抽取相关训练课教学内容封闭备课,训练课教学时间为每人20分钟。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3个问题。训练课教学满分45分,结构化面试满分15分,合计为60分。考试成绩当场评定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试讲试训环节得分低于40分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4.成绩计算与公示

考试总成绩=综合评价得分+试讲试训评价得分。

应聘人员可在试讲试训环节结束后第二天下午6点前登录志丹县人民政府官网查询本人总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试讲试训评价得分确定排名顺序。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志丹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人员名单同时报县网信工作中心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对递补人员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资格复审与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报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志丹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招聘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有关规定,新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选)聘(考);对于招聘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的考生和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入诚信档案,按有关规定处理。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有效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911-6622223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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