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消防救援局关于招录2026年第一批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公告
宝鸡市消防救援局关于招录2026年第一批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55人6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5/17 08:00-2026/5/25 18:00

     为进一步加强宝鸡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实消防救援力量,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宝鸡市消防救援局面向社会招录2026年第一批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基本条件

(一)招录岗位及名额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55名,分别为灭火救援岗位15人,无人机飞手3人,B2照以上(含)执勤车辆驾驶岗位28人,装备技师3人、炊事员4人、卫勤人员2人。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限男性;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

4.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

6.身体、心理健康,无传染性、慢性疾病、无纹身、无吸毒史;双眼裸视4.6以上,身高不低于165cm,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对于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前期存在且不易被发现的疾病,若在招录阶段未如实报告,在培训或试用期、工作期间发病的,一律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取消录用,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7.本人无违纪违法、行政处罚、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情况或情形,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上述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若存在隐瞒或未如实报告的情况,在工作期间一经发现的,一律按辞退处理,并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其他条件与范围

1.驾驶员岗位:性别为男性,需持有地方B2及以上驾驶证,无不良驾驶记录,驾驶技术娴熟。优先及放宽条件:持有A1、A2驾驶证的;有5年以上从事客车、大货车驾驶员工作经历的;有机动车辆、消防器材装备维修技能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2.灭火救援员岗位:性别为男性,具有高中或者同等以上学历。优先及放宽条件: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不含辞退、开除);服役于国家、省、市相关运动队并取得级别证书或参加赛事获得奖项证书的;具有体育、文艺等专业特长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年龄可以放宽至30周岁。

3.无人机飞手:性别为男性,需持有民航局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CAAC),具有一年以上无人机飞行经验,熟悉各类场景下的航拍,具备基础的图像识别与数据处理能力;持有航空测绘等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

4.装备技师:性别为男性,需具备机电、机械、电子或消防工程等相关专业同等学历,熟悉消防车辆、器材装备结构原理与维护保养技术;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具备三年以上消防装备维修实操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

5.炊事员、卫勤员:性别男性,有国家认可的厨师、卫勤等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培训合格证,熟悉餐饮、卫勤保障操作规范与相关知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为政府专职消防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情形的。

二、实施步骤

      按照发布招录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公示、培训试用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17日8:00至2026年5月25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关注“陕西宝鸡消防”微信公众号,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扫描附件二维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录全过程。报名成功后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须携带报名表(附件1)原件、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知情书(附件2)、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所有资料复印件,应聘者提交的上述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能测试环节。现场资格审查时间随后通知。

(二)体能、心理测试及面试

1.体能测试:由宝鸡市消防救援局统一组织实施,男子考核项目:1000米跑、100米跑、2分钟俯卧撑、立定跳远,总成绩40分,最高不超过60分。

      报考执勤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的人员,除参加体能测试外,还需额外参加驾驶技能测试;报考无人机飞手、装备技师、炊事员、卫勤员岗位的人员除参加体能测试外,还需额外相对应的技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男)》(详见附件4),任意一项体能“不合格”的予以淘汰。报考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体能测试以总成绩的50%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

2.心理健康测试:由宝鸡市消防救援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心理健康情况。使用第三方心理测试量表进行。测试方式为现场测试,测试结果显示异常的予以淘汰。

3.面试:由宝鸡市消防救援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和现场提问方式进行,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的予以淘汰。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以面试成绩的50%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遇总成绩分数相同的情况,条件优先、面试成绩高者为参加政治考核对象。

(三)体格检查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由宝鸡市消防救援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四)政治考核

      各招录点对体能考核通过人员,按照政治考核的原则,深入招录对象所在的村(居)委会、村(社区)派出所、人社(社保)、退役军人事务局等走访调查,重点考核招录对象及家庭主要成员政治面貌、犯罪记录、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对有违反《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情形的,不予以录用。查阅个人征信报告,对存在长期大额借贷、逾期不还、失信等情形的,不予以录用。对退役士兵调阅档案,重点核查其服役期间表现、退役原因、伤病史等影响消防救援工作的不利因素,根据政治考核情况填写《宝鸡市消防救援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表》(附件3)并签章,对不符合公民服役政治条件相关规定的,一律予以淘汰。

(五)公示

      由宝鸡市消防救援局按照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陕西宝鸡消防”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5工作日。

(六)岗前培训

1.组织开展不少于3个月的岗前集中培训,培训期间其劳动报酬按照本省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予以核发。中途由于个人原因申请退出或因违反管理规定被辞退的,培训期间伙食费、被装费、耗材费等费用均由个人承担,空缺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同时,培训期间如因不服从未来岗位分配等原因主动退出,同样适用上述费用承担规则。

2.培训结束后对所有参训队员进行集中考核(包括体能考核、技能考核、理论考核),考核综合评定合格者正式聘用;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将予以淘汰。
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入职培训内容包括思想政治教育、条令法纪教育、灭火救援理论学习、防火基础业务学习、队列训练、体能和技能训练等。培训期间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准军事化教育培训,周末休息一天。若岗前培训中途退出的,需按照承训单位标准缴纳的伙食及被装费。

(七)订立劳动合同与岗位分配

1.入职岗前教育培训考核合格的,后分配至宝鸡市各县(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合同期限内,宝鸡市消防救援局有权对聘用人员的工作单位、岗位进行调整聘用人员应当服从调整安排,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岗位调整的,视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单位分配由宝鸡市消防救援局统一进行,按照考核成绩排名进行调剂分配,不服从调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不予发放培训期间工资,还需按照标准缴纳培训期间的伙食费及被装折旧费。

三、工作方式及工薪待遇

(一)工作方式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转正后工作期间需24小时在岗在位,正式录用后原则上每月不少于8个休息日(不限定周末时间),具体由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以轮休的方式实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按国家有关规定享有年休假和其他假期。

(二)工薪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工资由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绩效津贴、高危补助和现场救援补贴(仅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被装费、伙食费、体检费、工会福利、年终考核绩效组成,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工伤、失业、生育等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正式聘用后,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综合保障经费9-10万元,试用期满后第一年政府专职队员实发工资为4100元/月。政府专职队员试用期工资为3200-3300元。

2.表现优秀担任以下职务及岗位的,发放一定的补助:

      站长、指导员津贴1000元/人/月,副站长800元/人/月,站长助理600元/人/月,分队长400元/人/月,副分队长350元/人/月,班长280元/人/月,副班长200元/人/月。

      持有A照驾驶员发放岗位工资1000元/人/月,持有B2照驾驶员发放岗位工资500元/人/月,其他岗位人员津贴参照持有相应资质证书情况执行。

3.签订劳动合同后,将参照学历、服役经历(退役士兵)、职业技能等情况进行岗位等级评定。每年通过考核予以晋升工资档次、工作时间达到相应等级条件且通过培训考核的晋升等级,随之提升工资待遇。

4.用工期间,发放制式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集体就餐,食宿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关规定执行,每年会对政府专职消防员进行体检,工会慰问等福利待遇,因个人自身原因主动离职(含入职培训期间)需从工资中扣除被装费用。

(三)奖惩制度

      工作表现突出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依据《全省消防救援队伍表彰奖励管理实施细则》,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依据《陕西省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情节较轻的,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体能测试、心理测试及面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公示、岗前培训等环节相关信息将以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及时予以关注。

(二)应聘人员在招录过程中提供的相关信息应与本人真实信息相符,存有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录资格,作弊、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招录对象,以及其他扰乱招录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录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培训教材。

(四)考试、体检、政审等招录环节的通知及相关信息将通过短信等形式发布,请勿屏蔽短信提醒,及时关注并保持通信畅通。按照通知要求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凡未能按时参加招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招录地址及联系方式:

宝鸡市消防救援局队务和专职队管理科

联系方式:0917-3252907

咨询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六)应聘人员报名参加本次招录,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录用后,宝鸡市消防救援局可根据工作需要、个人能力和表现,在合同期内对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进行合理调整。聘用人员不得以岗位调整不合理为由拒绝或提出异议,否则按违纪处理。

(七)本招录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宝鸡市消防救援局,欢迎有志于消防事业的人员踊跃报名。


招录报名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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