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84个岗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大力推进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计划,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规定,现就2026年商洛市“组团式”引进教育领域人才校园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计划
(一)国家公费师范生和国家优师计划生
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应届(2026年毕业)、往届国家公费师范生和国家优师计划生,不设岗位计划、不限制专业,应招尽招。
(二)研究生以上学历教育人才
应届(2026年毕业)、往届未就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设置岗位计划150个,其中普通高中计划116个、职业高中计划34个(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为人师表,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活动,无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身心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2日至2008年4月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到其他省市的应届毕业生(按照教育部规定跨省就业的外省籍公费师范毕业生除外);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