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公开引进高层次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2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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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23人16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5/6 -2025/5/12
面试时间
另行通知

  一、招聘专业及人数


  2025年我院招聘具有市级事业编制教师和辅导员共23人,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详见《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高层次及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并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国(境)外大学学历须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学历专业应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


  5.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


  6.应聘人员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或者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安康市人民政府、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2025年5月6日至5月12日,应聘人员通过登录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akvtc.cn)进入“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期间,学院及时对应聘人员应聘资料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应实时关注“教师招聘报名系统”审核结果,如因资料不齐被退回,可在5月13日前补充后重新提交一次。


  2.网上确认及打印报名登记表。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应于5月14日前在“教师招聘报名系统”完成“网上确认”和《报名登记表》打印,《报名登记表》应妥善保管。


  3.现场复审。应聘人员持《报名登记表》以及本人相关证件、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前往安康职业技术学院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及心理测评。逾期未到现场复审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具体时间、地点在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四)考试


  1.博士研究生:


  学院成立的“引进博士研究生考核工作组”对应聘的博士研究生进行全面考核。重点从思想政治素质、科研水平、个人品质、心理素质、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总成绩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2.硕士研究生及紧缺特殊专业人才: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和科学性,辅导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组织实施;其他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招聘岗位现场复审合格人数之比大于1:20,均采取笔试、面试方式组织实施;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采取面试方式组织实施。笔试、面试满分均各为100分。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其中教师岗位范围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治、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职业教育相关政策等;辅导员岗位范围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治、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与辅导员工作基本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网文写作等。


  (2)面试。教师岗位采取讲微型课、现场回答问题方式,主要考察应试人员专业知识和岗位适应能力;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即现场回答问题、案例分析、理论宣讲等,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笔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该岗位有效成绩平均分的60%),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具体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在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1)有笔试环节岗位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无笔试环节岗位总成绩: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教师岗位按照面试环节的微型课成绩排序,辅导员岗位按照笔试成绩排序。


  (五)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学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失信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形成的空额,依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安康市人民政府网站、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职称资格等情况。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程序学院为其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四、有关要求


  (一)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招聘工作方案,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规定。对在报名及招聘中弄虚作假、骗取资格或不符合应聘基本条件、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聘用,并作出相应处理。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考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初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应实时关注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和教师招聘报名系统有关公告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避免错过招聘工作相关时间节点。


  3.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和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组织招聘工作,谨防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915-8177631(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监督电话:0915-3212252(安康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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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公开引进高层次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23人公告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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