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1个岗位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推动学校开放教育和高职教育高质量融合发展,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需要,现就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需求专业
人工智能,自动化,人力资源管理,每个专业各1名,合计3名。应聘人专业以其本人最高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为准。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
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可持续发展能力;
5.恪守职业道德、学术道德、教学规范,具有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优秀品质,无违背师德师风(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的不良记录;
6.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博士研究生及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符合相关年龄条件。
2.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应聘人既往所学专业与政府相关部门现行发布专业目录不一致但与学校需求专业相近的,或应聘人专业为毕业院校按教育部规定自设二级学科或交叉学科且与学校招聘专业相近的,由学校参照《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相关规定综合研判确定是否符合要求。
3.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较高的综合素质。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2024年11月30日(含)前,已被招聘为2024年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以发文为准);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7.失信被执行人;
8.因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11月15日)
招聘信息在学校门户网站人才招聘专栏统一发布。
(网址见文末,以下简称“人才招聘”专栏,学校门户网站首页有链接指示)
(二)报名(11月22日-11月28日)
报名起止时间:自11月22日起至11月28日17时。
应聘人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以下资料报名,资料不全或通过其他渠道报名恕不接受。
1.《陕西开放大学(陕西工商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申请表》(word格式)、《陕西开放大学(陕西工商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excel格式),请至本公告页面下方下载表格模板后准确填写,并将电子文件相应命名为“博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姓名+高层次人才应聘申请表”、“博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姓名+应聘信息登记表”。
2.个人简历及证件(电子版为word格式),须在简历文末插入扫描或拍摄的本人各类证件原件的清晰电子图片,一页1张图片;请将该文件命名为“博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姓名+简历及证件”。相关证件包括:
①专业学习经历各阶段(如本科学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的全部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相应的学信网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在线查询的可先提供本人书面承诺说明并在后续环节尽快完成线下认证)或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获奖证书、资格证书以及其他能力、经历证明证件等。
3.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学术、科研代表性业绩成果原件的扫描或拍摄件插入word格式文档中,并命名为“博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姓名+代表性业绩成果”。
应聘邮件请发送至招聘邮箱:zhaopin@ousn.edu.cn;邮件主题请设置为“博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应聘专业+姓名”。
(三)综合考察及拟录用对象确定(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工作需要采取面试及试讲方式进行综合考察,并在应聘人才通过心理健康测试、体检等环节后,由学校按照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到低审议确定拟录用人选。
(四)公示及录用
在学校门户网站“人才招聘”栏目进行5个工作日的拟录用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四、管理与待遇
1.通过公示的拟录用人员应于2024年12月到岗。
2.高层次人才一般安排至专任教师或教科研岗位,对于具备副高职称但非副教授职称的人员应至少担任3年一线专职辅导员或管理教辅工作人员(非党员),以熟悉教育教学。
3.根据学校人才编制周转池计划,适时办理入编手续;录用后因我校编制指标限制等原因暂未入编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管理,校发薪酬待遇、职称评审、培养培训和考核评价参照在编职工政策执行。
4.中级以下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转正后聘期3年,按照校内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七级)确定考核标准及绩效工资等级,期满仍未晋升为副高级职称的,按实际职称核发。签订聘用及考核协议,给予10万元安家费,配套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8万元,人文社科类5万元。
3.高级职称人员执行校内相应岗位薪酬及考核制度。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须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应聘资料不完整、不规范、不准确及《报名表》《登记表》与实证材料内容不完全一致的报名无效。
2.应聘人才须在应聘材料中提供准确无误的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否则由本人承担无法及时联系带来的后果。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应聘人才在任一环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名及录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录用资格(学校作为无过错方解除与其已建立的人事聘用或劳动关系)。
4.拟录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未按学校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或不服从学校岗位安排的,视为本人放弃录用资格。
5.在职人员须在办理录用手续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6.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学校人事处在我校门户网站(前述“人才招聘”专栏)通知为准。
联系人:瞿老师白老师
联系电话:(029)8189702181896156
电子邮箱:zhaopin@ousn.edu.cn
学校人才招聘专栏:
http://www.ousn.edu.cn/xxgw/szdw/rczp.htm
http://www.snbc.edu.cn/xygk/rczp.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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