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40人12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安康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实消防救援力量,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确保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安康市实际情况,安康市消防救援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4年第二批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及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政府专职消防员140名。
其中,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35名(灭火救援岗),驾驶员5名(B2照以上(含)执勤车辆驾驶岗),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通过安康市2024年国家队消防员招录考核,因名额限定未被录用报考此次招录的,直接录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具备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吃苦耐劳精神,志愿从事消防救援、消防宣传等工作,有较强纪律观念,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条件符合《消防队员职业健康标准》,心理健康,无不良嗜好。
4.陕西省户籍(大学专科及以上院校毕业生、原消防部队退役人员、退役军人不受户籍限制)。非本省户籍的,可以凭省内暂住证进行报名。
(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条件与范围
1.限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包括具有与高中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2.年龄18-30周岁(1994年1月1日至2006年1月1日)。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遗传性疾病等。体格检查具体要求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4.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兵、具有田径类等体育特长、车辆驾驶(汽车B2照以上)、机械维修(取得岗位资格从业证书)等技术专长或具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择优录用。
(四)驾驶员招聘条件与范围
除满足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所有条件外,须持准驾B2以上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驾龄的,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或曾受开除处分;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以及正在服刑、处罚、管教、处分执行期间;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
6.有偷窃、虐待、自杀、违反伦理道德等不良行为的;
7.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原公安消防部队或消防救援队伍开除、辞退的,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拟聘用公示、培训试用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发布招聘公告渠道:在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lrencai.com)、及微信公众号(hlrc-0310)发布招聘公告,在安康人才网(http://www.akrc.cn)及微信公众号同步转发。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10月14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仅限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不接受简历面呈、邮递等其他方式。
3.报名系统地址:https://zp.hlrencai.com
(三)资格审查
1.由招聘工作小组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上传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采取网上审查形式,不进行现场审查。
2.审查时间:2024年9月14日9:00至2024年10月15日17:30。
3.审查资料: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2024年安康市消防救援支队第二批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对应位置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红底),并在附件上传如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放一页上传);;
(2)户口簿(集体户口卡)首页及本人页(扫描在同一页上传);
(3)学历证书、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电子版;
(4)退伍证、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的电子版;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应与考试时出示的身份证一致。
4.审查要求: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及资料要真实有效,凡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应聘资格。
(四)网上缴费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须于2024年10月16日24:00前通过报名系统完成网上缴费,考务费标准按照每人50元标准收取,缴费成功报名有效。缴费后,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缴费状态,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或缴费不成功的视为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应及时在报名系统自行打印《2024年安康市消防救援支队第二批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妥善保管,以备体能测试、面试等环节核对信息。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1.准考证打印时间:体能测试前两天,在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及微信公众号通知准考证打印具体时间。
2.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s://zp.hlrencai.com
3.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未按时打印准考证或准考证遗失,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六)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及笔试
1.体能测试:
由安康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实施,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协助。男子考核项目:1000米跑、立定跳远、2分钟俯卧撑、100米跑。各单项成绩满分100分,各项总成绩合计为100分(其中1000米跑占40%、立定跳远、俯卧撑、100米跑各占20%)。体能测试参照《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详见附件3),体能总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2.心理健康测试:
由安康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实施,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协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心理健康情况。使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标准进行,测试方式为现场测试,由系统自动测查评判结果“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3.面试:
由安康市消防救援支队主考,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协助。采取结构化面试和现场提问方式进行,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4.车辆实操
持有B2照以上,应聘驾驶岗位消防员参加,其他人员无需参加。
总成绩计算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X60%+面试成绩X40%;驾驶员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X30%+面试成绩X20%+车辆实操X50%。如遇总成绩分数相同的情况,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七)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2.体检在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项目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申请报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由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统一汇总上报安康市消防救援支队审核同意后可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为准。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若出现放弃体检(复检)、体检(复检)不合格、政治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情况将在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
(八)政治考核
1.体格合格人员,按照政治考核的原则,开展考核。
2.重点考核应聘人员政治面貌、犯罪记录、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个人征信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对退役士兵调阅档案,重点核查其服役期间表现、退役原因、伤病史等影响消防救援工作的不利因素,根据政治考核情况填写《安康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治考核表》并签章,对不符合政治考核相关规定的,一律予以淘汰。
3.应聘人员需提交由中国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有重大不良贷款、失信情况,征信黑名单等,取消应聘资格,不予以录用。
4.应聘驾驶岗人员,需提供近3年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核查出有重大事故记录的取消应聘资格。
政治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九)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政治审核、体格检查、体能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培训
公示期满后,确定为聘用人员。由安康市消防救援支队将统一组织进行入职岗前教育培训。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入职培训内容包括思想政治教育、条令法纪教育、灭火救援理论学习、防火基础业务学习、队列训练、体能和技能训练等。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含身体状况不适合消防救援工作)的予以淘汰。培训期间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准军事化教育培训,若岗前培训中途退出的,需按照承训单位标准缴纳的伙食及被装费。
(十一)试用、订立劳动合同与岗位分配
1.入职岗前教育培训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安康市消防支队统一管理分配至报考意向的安康市消防救援支队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期限三年,表现优秀者期满可续签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内,安康市消防救援支队有权对聘用人员的工作单位、岗位进行调整。
2.当招聘人数超过该单位计划人数时,按照该岗位报考人员的考核成绩排名进行调剂分配,不服从调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作方式及工薪待遇
(一)工作方式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驾驶员转正后工作期间需24小时在岗在位,原则上每月不少于8个休息日(不限定周末时间),具体由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以轮休的方式实行。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按国家有关规定享有年休假和其他假期。
(二)工薪待遇
1、根据《安康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与岗位、等级、工作年限相对应的工资制度,由基本工资、绩效、等级工资、年限工资、岗位津贴等部分组成。
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内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每月2200元,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转正后专职消防队员及驾驶员月收入不低于4500元每月(不含社会保险)。
3.用工期间,发放制式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集体就餐,食宿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因个人自身原因主动离职(含入职培训期间)需从工资中扣除被装等费用。
4.根据工作需要和年龄变化,用人单位可对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岗位进行调整。
(三)奖惩制度
工作表现突出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依据《全省消防救援队伍表彰奖励管理实施细则》,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依据《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情节较轻的,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公示等环节相关信息将在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网络信息平台公布,请及时予以关注。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供的相关信息应与本人真实信息相符,存有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作弊、串通或参与组织作弊,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招聘对象,以及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培训教材。
(四)考试、体检、政审等招聘环节的通知及相关信息将通过公告和电话等形式发布,请招聘对象及时关注公告信息并保持通信畅通,按照通知要求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凡未能按时参加招聘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特别提醒:此次招聘工作由安康市消防救援支队委托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任何个人或网站转载转发该招聘信息时,请原文转发,若出现断章取义或歪曲事实的恶意删减拼接等行为,我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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