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6人4个岗位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教师配置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区面向省内外为教育系统公开选调教师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岗位及学科计划
1.选调范围:陕西省内外各县区(不含渭滨区)各级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且符合选调条件教师。
2.选调岗位及学科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教师16名,其中:高中教师5名、初中教师6名、小学教师4名、幼儿园教师1名。
学段学科:高中语文1名、高中数学1名、高中英语1名、高中历史1名、高中政治1名;
初中语文2名、初中数学2名、初中英语2名;
小学语文2名、小学数学2名;幼儿园1名。
二、选调资格条件
(一)参加选调的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胜任一线工作。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4.所学专业必须符合申报学科要求。
5.县(区)级及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思政课教学“标兵”“能手”“骨干”称号获得者及幼儿教师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报考人员所获得的荣誉必须与申报岗位学科、学段一致。
6.幼儿园教师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省级及以上荣誉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上(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学科教师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省级及以上荣誉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学)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8.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等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试用期的。
6.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定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本次选调要求的。
三、选调工作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发布公告。在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选调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①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8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②报名地点:宝鸡市渭滨区市民中心5楼会议室(宝鸡市清姜路28号,市内乘6、20、22、40、48路公共汽车,在渭滨区市民中心下车可抵达)。
③携带资料:应聘人员限本人报名,每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携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县(区)级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思政课教学“标兵”“能手”“骨干”荣誉称号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文件复印件;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考察前必须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含电子版照片)2张;《宝鸡市渭滨区2024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请提前下载,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现场手签章)。
3.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考试资格,根据报考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考试方式。若个别岗位计划数与报考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视情况增加笔试环节。若组织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若达不到1:3以上比例,只组织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①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笔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②面试。本次公开选调教师采用试讲(微型课)方式进行面试。
视情况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只组织面试的岗位,选调计划和进入面试人员原则上达到1:3以上比例,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征求用人单位意见,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后,可不受比例限制或核减、取消选调计划。
本次选调设置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4.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顺序,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选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5.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在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每个考察组成员不少于3人,考察组对拟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6.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若无影响此次选调的不良问题反映,予以选调,按照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对因体检、考察、公示期间产生的空缺进行递补,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各环节只递补一次。对递补人员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7.聘用。
正式选调人员在我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四、注意事项
1.公开选调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考试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等选调工作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在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2.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如存在组织参与考试作弊、提供虚假个人材料、影响选调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情形,立即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本公告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选调信息查询网址:
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ibin.gov.cn
咨询电话:
渭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0917-3215144
渭滨区教育体育局人事管理股:0917—3218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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