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0人
共青团贺州市委
让广大青年敢于有梦、勇于追梦、勤于圆梦。
贺州市公安局平桂分局
为了适应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充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推进平安贺州建设,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效人力资源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平桂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贺州市公安局平桂分局决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13人。现公开发布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91年7月至2008年7月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职位计划表为准;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体学历要求以职位计划表为准;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或者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专门技能;
(六)身体健康,无既往病史,心理素质好;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含被认定为有犯罪事实,但因法定原因免于刑事处罚或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9.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2.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1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1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党纪政纪处分的;
15.现役军人;
16.在读的全日制学生;
17.属贺州市公安局(含八步分局、平桂分局)在职在岗辅警或辞职不满1年以上的;
18.被我市公安机关辞退、不予续签等方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
1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发布招聘简章、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标准执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26年7月1日起,可通过贺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贺州市微就业”官方微信(gxhzjy)、贺州市公安局平桂分局“平桂警方”官方微信(pggafj)查阅招聘简章及《职位计划表》(附件1)等相关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14日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节假日及双休除外)报名咨询电话:0774-8836969。报名地点:贺州市公安局平桂分局五楼503政工室(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南路33号)。
应聘人员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毕业证、学位证(大专以上学历须同时提供学信网认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点击“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查询,将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后交验)及拥有的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填写并提交《贺州市公安局平桂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可由本人自行打印或现场向工作人员领取,但本人打印时须双面打印且不得更改页面版式)。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交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报名及后续招聘各个环节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报考所需材料清单详情见附件5)。
2.有关要求和明示事项:
(1)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部门的一个职位,不能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职位。如有报考两个及以上职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2)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报名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审查
由贺州市公安局平桂分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聘用资格,对已受聘者即予以解除聘用。其中,现场报名的报考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当场进行,并在《贺州市公安局平桂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签署初审意见。
四、笔试
(一)考试范围和考试题型
题型共3种: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公安基础知识、辅警管理知识等(笔试复习参考范围见附件4)。笔试考试时间2026年7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平桂分局主楼会议室。
(二)笔试考试组织形式
采取闭卷的形式,统一组织,满分100分,考试限时45分钟,笔试合格分数线将根据全体考生的成绩情况统一划定,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视为合格。笔试具体分数线将在阅卷统分后,结合成绩情况予以公布。
五、体能测评
参加笔试者均可参加体能测评环节。
具备参加体能测评资格的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体能测评的,应当放弃参加。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一)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二)体能测评实施方法
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执行,每个测评项目分别记录成绩。其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均为1次。
(三)体能测评结果评定
测评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一般体能测评三项成绩均达标的方为合格,其中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任何两项达标的,即视为合格。体能测试时间7月中旬,地点:平桂区体育场。
六、面试
1.体能测评合格情况下,原则上按照个人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2.面试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现场设5名考官,由考官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中间三个分数的平均值的办法确定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视为面试合格,面试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计算和运用
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
八、体检与政审考察
根据计划招聘的职位数,对体能测评、笔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各职位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
(一)体检由指定的医疗机构实施。辅警入职体检项目总体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因工作需要,考生应无色盲、文身、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及肢体功能障碍,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该部分体检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中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政审考察和聘用。
(二)政审考察参照人民警察招录的要求进行,由招考单位对其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态度、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以及主要经历、奖惩情况、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家庭成员进行延伸考察,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以及考察本人是否有不良的个人征信记录(可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打印或到人民银行开具)。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能测评、笔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体能测评、笔试、面试都合格但未聘用人员全部纳入贺州市公安局平桂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
九、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招聘单位经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贺州市公安局平桂分局“平桂警方”官方微信(pggafj)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应当书面提交申请进行确认及公示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核实后按排名进行递补。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三年起)。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对初聘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后实行层级化管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实行动态化管理。招聘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或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调整后工作待遇不以招聘简章工作待遇为准,与实际岗位工资挂钩。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招聘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
十、建立人员候录库
体能测评、笔试、面试都合格但未聘用人员全部纳入贺州市公安局平桂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如岗位出现空缺,市公安局平桂分局可结合本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应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可聘用为贺州市公安局平桂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十一、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2.聘用后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和业务培训。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研究决定是否续聘。
(二)工资福利待遇
1.聘用为正式辅警后,按照最新《贺州市公安局平桂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及薪酬待遇岗位保障标准实施办法》发放。
2.单位依法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3.工作满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4.获聘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确定新的岗位层级,按照《贺州市平桂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及薪酬待遇岗位保障标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可按年限逐级晋升,有一定发展和待遇提升空间。
5.因公受伤、致残、死亡的,依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公(工)死亡后被依法评定为烈士的,其家属享受《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的待遇。
十二、其他事项
1.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要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贺州市公安局平桂分局督察部门要加强对招聘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报考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2.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分局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凡因个人原因,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辅警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贺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贺州市微就业”官方微信:gxhzjy
贺州市公安局平桂分局“平桂警方”官方微信(pggafj)
贺州市公安局平桂分局政工室咨询电话:0774-8836969
附件:





贺州市消防救援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更好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工作需要,贺州市消防救援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5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均为男性;1名消防文员,男女不限;1名护士,男女不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分布

二、招聘条件与范围
(一)招聘对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4.心理健康,品行端正;
5.身体健康;
6.年龄为十八至三十周岁(1996年6月10日至2008年6月10日);
7.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除具备以上招聘基本条件外,报考消防文员岗位的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汉语言文学、中文、财务管理、会计等专业。具有较好的文字处理、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和Office、XLSX等办公软件。
报考指挥中心接警员岗位的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相关专业。具有较好的文字处理、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和Office办公软件。
报考护士岗位的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护理学等相关专业。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有推拿、针灸、理疗等实操能力,具备1年及以上的临床经验。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消防员,退役军人;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以及因违纪违法被原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存在酒驾、醉驾行为,或曾因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予以治安行政处罚的;
4.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8.违反公序良俗,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存在滋事扰序、缠访闹访、越级上访或诬告陷害他人等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11.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消防救援工作要求的。
注:因消防救援工作特殊性,对于曾经或正在患有不易发现的疾病,如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周围神经损伤等因训练量增加由隐性转为显性,且体检时不易及时发现的,在招聘阶段未如实报告的,在培训或试用期、工作期间再发病的,按照劳动合同无效处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线下报名时间:2026年6月25日至2026年7月15日期间的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8:00。
2.线上报名时间:2026年6月25日至2026年7月15日,应聘者扫描报名二维码,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进行报名,同时下载《应聘人员报名资料模板》按样式仔细填写信息,并发送到应聘单位的邮箱。
3.报名地址、联系人、政策咨询电话及线上报名邮箱: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1.自行下载《应聘人员报名资料模板》按样式仔细填写信息,并选择意向报考单位及岗位,一人不得报取多个单位或岗位,信息表中按要求插入个人近期电子证件照。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扫描件。
3.有普通话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会计岗位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B类以上(含B类)机动车辆驾驶证的提供相应证件的扫描件。
4.有服役经历人员、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提供退役证书、
退出证明扫描件。
5.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个人无犯罪证明记录扫描件。
上述资料按序号统一打印出来提交到报考单位或发邮件到报考单位邮箱。
应聘人员可根据招聘计划选择报考意向,每人限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与报考单位在职人员有涉及相关回避要求的,须予以回避。(相关回避详情请在工作时间电话咨询:0774-5139605)
(二)资格审查
线上报名成功后同步开展现场复核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应保持电话畅通,及时接听贺州市消防救援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办公室电话(0774-5139605),按照要求携带相关报名资料到应聘单位进行现场复核和资格审查。招聘对象个人信息不实不全,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心理和体能测试(7月17日8时)
1.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由贺州市消防救援局统一组织实施,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只测试一次,测试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体能测试(按60%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试由贺州市消防救援局统一组织实施:三个体能考核项目总分为100分,战斗员、消防文员、护士岗位男性体能考核项目为1000米跑(占体能测试总分50%)、俯卧撑(占体能测试总分25%)、10米X5折返跑(占体能测试总分25%);消防文员、护士岗位女性体能考核800米跑(占体能测试总分50%)、仰卧起坐(占体能测试总分25%)、跳绳(占体能测试总分25%)。应聘人员三个体能考核项目中有任一考核项目未取得最低成绩的视为体能考核不合格,不再进入面试等后续环节。
招聘对象作为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本人应正确判断参加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可能发生的危险和后果,充分评估自身健康状况、测试强度及天气条件等因素,务必慎重选择是否参加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参加测试者须签署书面承诺书,因参加测试的招聘对象本人健康问题、操作不当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测试过程中出现的受伤、疾病等意外后果,均由招聘对象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面试(按40%计入总成绩)(7月17日14时)
面试由贺州市消防救援局统一组织实施,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并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末位并列的一并入围)。岗位比例不足1:3,成绩有效者全部进入面试。每名面试对象限时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分析判断、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心理素质及形象气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取面试考官评分总和的平均成绩为面试得分。
(五)体格检查(7月20日8时)
体格检查由贺州市消防救援局统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政府专职消防员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具有腋臭等影响群居生活的不予聘用。招聘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且贺州市消防救援局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办公室和体检机构,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认定有复检必要的,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身高、血压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申请复检,招聘对象对复检结果现场签字确认;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聘用。
(六)政治考核(7月18日-7月22日)
体格检查由贺州市消防救援局统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政府专职消防员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具有腋臭等影响群居生活的不予聘用。招聘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且贺州市消防救援局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办公室和体检机构,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认定有复检必要的,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身高、血压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申请复检,招聘对象对复检结果现场签字确认;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7月23日-7月29日)
根据各岗位招聘对象的总成绩和优先聘用规则,分岗位分县区分别排名(总成绩相同的,依次以体能测试、面试成绩为排序依据,相应成绩高者排名在前)。政府专职消防员应聘考核总成绩(总分100分)=体能测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体格检查、政治考核情况,原则上按不超过招聘计划130%的数量分类确定拟聘用(待补聘)人员名单,并在贺州消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由贺州市消防救援局统一组织为期不少于90天的岗前培训,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考核的办理转正手续,聘用为正式队员。考核未通过者合同自动终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试用期1周内未报到的,或岗前培训1个月内退出的,可以从公示的待补聘人员中按排名顺序补聘,此后不再补聘。
四、薪资待遇
(一)工资薪金
政府专职消防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岗位设置及工资待遇保障标准》文件要求执行,工资为3000元至6000元/月,实行定期增资制度,同时年度考核合格的以当年12月份基本工资为基数发放奖励工资。津贴补贴:政府专职消防人员试用期转正后,每月按执勤天数享受消防救援执勤补贴(40元/天);参加三级及以上火警、二级及以上救援任务、重大活动消防安保任务的,按参与次数享受现场救援补贴(100-200元/次)。
(二)享受待遇
1.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公积金等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保障。
3.成长为业务骨干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提供大专以上教育培训和学习B类驾照等机会。
4.参照在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优待政策(《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优待保障工作的通知》),政府专职消防员在职业荣誉、优抚优待、优先政策等方面与在职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享受相同待遇。
(三)职业前景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设置正(副)队长、正(副)政治指导员、正(副)班长等职务,享受相应职务(岗位)津贴。
2.入职后表现优秀者给予立功受奖,优先参加骨干培训、入党、学驾驶等。
3.入职后表现优秀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录取后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龄可计算相应年限。
五、有关要求
(一)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所有招聘信息只在贺州消防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广大应聘对象提高警惕。
(二)招聘过程中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除体检费用由招聘对象直接交付医院外,本次招聘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特别提醒:任何组织或个人以“推荐报名”“确保聘用”等名义提供有偿服务的,均与贺州市消防救援局无关,请谨防上当受骗。
(三)招聘对象存有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聘资格,作弊、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招聘对象,以及存有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心理测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通知及相关信息将通过公告、短信和电话等形式发布,请招聘对象及时关注并保持通信畅通,因招聘对象自身原因导致联系不畅的,责任由本人承担。招聘对象因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或其他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所造成的后果由招聘对象本人承担。
(五)此次招聘工作由贺州市消防救援局组织并享有最终解释权。咨询电话:0774-5139605。来电时间:工作日8:30—12:00,15:00—18:00。
报名二维码

附件下载:
附件1.应聘人员报名资料模板.docx
附件2.政府专职消防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doc
来源:平桂警方、贺州消防
编辑:宋思彤
初审:雷啟琼
复审:李佳宁
终审:黎超为
投稿邮箱:hzgqtw2@gxj.gxhz.gov.cn
微博:贺州共青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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