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因工作需要,富源县公安局胜境关公安检查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协助民警开展查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政治纪律素养,热爱公安工作,遵纪守法,服从指挥;具有担当奉献精神。
(二)要求初中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计算机使用技能和法律基本素质。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高165CM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本人或近亲属、重大利益关系人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
同等条件下,政法类院校应往届毕业生、有辅警工作经验者、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三、薪资待遇
符合条件者经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聘用人员待遇如下:
(一)试用期3个月,工资:1800元/月。
(二)试用期满,与富源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统一购买五险,工资:2400元/月。其余奖惩情况严格按照《富源县公安局胜境关公安检查站队伍考核管理办法》实施。
录用后,由检查站提供食宿、服装。
四、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1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报名地点:胜境关公安检查站(沪昆高速胜境关下大河方向收费站右侧)二楼内勤办公室
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
联系电话:赵警官,152880408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