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县某部训练基地关于招聘专职民兵教练员的公告
为加强民兵队伍建设,提高民兵军事训练质量,双江县某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民兵教练员,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 |
岗位职责 |
聘用人数 |
性别要求 |
学历要求 |
年龄要求 |
其他报考资格条件 |
专职民兵教练员 |
负责民兵教学组训、教案编写、备课试讲等工作,参与教学组训期间的场地器材准备、训练安全管理及交办的其他事项 |
1 |
男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年满18周岁 |
不限 |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热爱军队,品行良好,服从工作安排。
2.责任心强,熟悉电脑操作,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语言表达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4.恪守保密纪律,严格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二)其他条件
退役军人,有消防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不符合招聘条件情形
1.因违纪、违法受过处理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受过司法机关治安及以上处罚的。
3.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在各类应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作弊、舞弊等违纪行为的。
5.体检或政治考核不能通过的。
6.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以及依法不得聘用的情形。
三、报名方式及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9月26日(上午8:00-11:50,下午15:00-17:50),节假日可电话联系报名,联系方式:15008892155(杨老师),18088399006(李老师)。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云南省临沧市双江县人武部办公楼205室(双江县沙河镇允景路1179号)。
(三)报名需提供资料
请报名人员填写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红底照片3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应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学历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户口簿、退役证和其他专业技能证书复印件,个人征信报告电子版。因个人材料不齐导致审核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四)资格审查
1.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人员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告知。未接到通知人员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
2.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已签劳动合同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录用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五)考核
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对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人员开展笔试+面试考核,具体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六)体检、政考
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内容和标准按基干民兵体检和政治考核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政考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照综合成绩顺位递补。
(七)公示及录用
1.体检、政治考核合格后,对拟聘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期满后组织考评,考评合格后可续签合同。
四、薪酬待遇
1.月薪5000元/月,试用期(1个月)按4500元/月发放,每年可带薪公休10天。
2.单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年度体检、伙食保障按基干民兵标准执行。
3.民兵集训、学生军训期间,可结合实际发放相关讲课费,标准根据有关规定测算。
4.严格执行用人单位作息时间,如遇节假日因工作需要无法休息,视情安排调休。
五、相关说明
本次招聘工作不以培训、教材、报名、考试等名义收取任何费用。应聘者在应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或错过重要信息的,责任自负。如在时限内未接到相关通知,视为未被录用,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_报名信息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