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崇明三星镇招录13名农村事务工作者
上海崇明三星镇招录13名农村事务工作者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3人

报名时间
2024年07月29日 08:30-2024年08月09日 16:30(工作日)
报名地点
三星镇党群办(三星镇宏海公路4291号三星镇人民政府2号楼401室

小编从三星镇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经三星镇党委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农村事务工作者。


招录原则与岗位需求


1.招录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2.岗位需求:共招聘13名农村事务工作者,其中邻江村、东安村、新安村、大平村、海洪港村、海滨村、西新村各招录1名农村事务工作者;海安村、南协村、三协村各招录2名农村事务工作者。


报考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组织观念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作风正派,无不良行为记录,邻里关系和睦,在履行村规民约、支持村“两委”工作等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3.热爱农村事业,熟悉农村情况,工作踏实、吃苦耐劳,善于做群众工作,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


4.报考者需具有三星镇户籍或有婚姻嫁娶关系居住在三星镇。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


招录程序


(一)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9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3.报名地点:三星镇党群办(三星镇宏海公路4291号三星镇人民政府2号楼401室,联系电话:59601221)。


4.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户籍不在三星镇但因婚姻嫁娶关系居住在三星镇的,需出具村居委开具的相关证明并携带配偶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5.报考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填报信息不实、不全,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负。报名时当场上交纸质和电子版报名表,工作人员现场告知初审结果。


(二)考试方法


初审合格者统一安排参加招录考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主要测试行政职业能力和写作,笔试成绩占总分的40%。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主要测试逻辑思维和沟通协调能力,面试成绩占总分60%。面试人员根据考生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


(三)录用程序


1.体检和考察。根据报考者的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计划招录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体检和考察人选,并进行综合考察。


2.党委审定。三星镇党委综合体检和考察情况,对人选进行集体研究和讨论,确定拟录用人员。


3.公示。对拟录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4.录用。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农村事务工作者,并根据各村实际需要,由三星镇党委组织部门统一安排上岗。


管理和待遇


1.农村事务工作者一经上岗,实行聘用制,设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2.试用期内,农村事务工作者每月报酬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转正后,按照所在村“两委”班子成员平均工资的50%标准落实相关待遇。


3.三星镇党委每年年终对农村事务工作者的工作能力、履职情况和现实表现进行考核,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连续三年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或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如对《招录简章》有关信息存在疑问,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59601221。


三星镇党群办拥有本次招聘活动的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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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崇明三星镇招录13名农村事务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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