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0人1个岗位
发布日期:202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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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2026年崇明区教育系统第二批计划公开招聘教师3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应届高校毕业生。
2.社会人员。
二、基本条件
1.职业道德要求:遵纪守法,品行优秀,身体健康,热爱并志愿服务崇明教育事业,符合教师行业准入条件。
2.年龄要求: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近五年内属于地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以教育行政部门的批文或颁发的证书为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以上条件的,退役军人的年龄相应放宽2年。
3.教师资格证书要求:须具有符合相应学段及以上任教资格的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类院校应届生参加校考的,需院校出具“教资免试认定师范生证明”(入编前需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应聘“教育学院”教师岗位的,须持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其中,高中、中职、初中、教育学院教师岗位的教师资格证需与应聘学科一致。
4.学历学位要求:
(1)应聘“教育学院、高中、职校文化类”教师岗位的,需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或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和相应学位。
(2)应聘“初中、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5.专业要求:应聘者学历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中所列的专业。其中,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可不限专业。
6.普通话等级要求:语文教师须达到二级甲等,其他须达到二级乙等。
7.外语等级要求:须达到大学外语四级及以上。应聘不同学段英语教师岗位的,须达到相应的英语等级要求:小学和初中英语教师岗位,要求达到大学英语六级(425分)或专业四级及以上;高中英语教师岗位,要求达到大学英语六级(475分)或专业八级。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如无上述证书的,可提供雅思7分及以上或托福95分及以上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