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53人832个岗位
根据《2026年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办法》(浦教人〔2025〕8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2026年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分批次报名,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名。现就第二批次报名工作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与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2026年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办法》(浦教人〔2025〕8号)规定的招聘条件。其中外省市户籍社会人员,应聘南汇新城(浦东区域)公办学校的岗位,可不受居住证持证一年的限制。
3.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各招聘单位具体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2026年浦东新区公办学校第二批次教师招聘简章(区统一报名岗位)》《2026年浦东新区公办学校第二批次教师招聘简章(学校自主考核岗位)》《2026年浦东新区公办学校第二批次教师招聘简章(校园直通车岗位)》(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上海浦东政府网站浦东教育(https://www.pudong.gov.cn/jyj/)和浦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公开招聘平台(https://exam.pdhr.com)向社会发布。
对聘用要求、资格条件以及相关内容等需要咨询,请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4.“考生身份”分为“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两大类。“应届毕业生”是指将于2026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考生,包括在职人员、待业人员等,取得在职学历人员按社会人员条件报考。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优化调整高校毕业生参加本市招考(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就〔2024〕309号),本市事业单位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应一并向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含毕业当年度)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开放,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应届毕业生身份认定以本人毕(结)业证书落款年度为准(不含跨年结转毕)。本次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或“不限”的岗位,一并向毕业证书落款在2025年、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含留学生)开放。请此类考生结合自身条件选择按“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考。若上级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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