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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总医院2026年第三批自主公开招聘员额(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江油市总医院2026年第三批自主公开招聘员额(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46人35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20 -2026/7/27 17:00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江油市总医院拟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2026年第三批员额(编外)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自主公开招聘主要面向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人员须完全符合《江油市总医院2026年第三批自主公开招聘员额(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专业”一栏为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类);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考核程序

(一)网络报名及资格初审

1.本次员额(编外)人员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27日17:00。

(2)报名邮箱:jyszyy123456@163.com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一览表》等内容,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资格条件相符的职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报考者如为在岗职工,须征得原用人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并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应真实、准确填写《江油市总医院自主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且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完整。报考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

邮件标题和压缩包名称统一以“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电话”格式命名。

2.资格初审:时间截至2026年7月30日17:00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电子邮件进行反馈。资格初审合格者,携带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以及个人资料(见下文现场资格审查所需个人资料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8月6日-8月7日9:00-17:00

2.资格复审地点:江油市卫生健康局409办公室(江油市华丰街24号)。

3.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要求取得学历相应学位的岗位报名者还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包括学习类型、学习形式、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岗职工须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登记表》纸质版1份。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证件照片2张。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将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试

本次员额(编外)人员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合格后当场发放《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以《面试准考证》要求为准。

(二)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三)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准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候考。未按规定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体检和综合考察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若面试成绩、主评委分数均相同,则进行加试。

(二)面试通过后,体检人员名单、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请报考者保持关注。

(三)体检工作在符合相关规定标准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怀孕需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的,须出具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证明。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缺是否递补,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总医院研究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六)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等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如综合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出现的空缺岗位,均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考察完成后,由用人单位将考察结果报送江油市总医院。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江油市总医院在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日(含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二)聘用。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在公示结束30日内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有关提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事项均在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八、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成绩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招聘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公告未尽事宜由江油市总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6-3279939 江油市总医院人力资源中心

咨询人员:杨老师、李老师

受理时间:9:00-12:00    13:00-17:00(工作日)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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