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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含成员医院)常态化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6年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含成员医院)常态化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16人1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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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24 -2026/12/31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含成员医院)决定组织实施2026年常态化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2023年5月,根据福州市委、市政府集团化办医改革部署,由福州市第二医院牵头,整合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福州市妇幼保健院,组建福州市第二总医院。总医院及成员医院在规划发展、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九个方面实行同质化管理、规模化运营,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保留成员医院法人建制前提下的行政“院区化”垂直管理与临床“大科制”发展,并全面实行“医疗组长负责制”。集团化办医成效显著,总医院及成员医院各项发展指标稳步提升,骨科、重症医学科、康复医学科、急诊科、小儿骨科、精神科、神经外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肝胆内科、内分泌科、妇产科、儿科等一批优势专科的区域影响力不断提升,“强专科、大综合”发展优势更加凸显。


二、招考职位

本次招聘职位为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含成员医院)工作人员(正式事业编制),共计划招聘16名。招聘职位、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6年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常态化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当月),招聘单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六)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第1天前取得(2026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可推迟至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单位要求相关工作经验的,以报名第1天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在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八)福州市所辖县(市)及长乐区卫生健康单位卫生技术人员,由于夫妻分居或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的,须经所在单位和县(市)、长乐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报名,须在报名结束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九)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时开考。

(十)“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四、报名办法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名时间从2026年9月24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全年招聘,招满即止。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填报并填写附件2《福州市第二总医院考生报名表》上传(填写时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填写不规范者,报名不予受理),同时上传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予以处理。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取得联系。

(二)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时间为2026年9月24日~12月31日。进入面试前,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在职报考者应于体检、考察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者可在2026年9月24日~12月31日,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于2027年1月1日前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申诉。

(四)准考证打印。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按照网站通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


五、考试

博士、正高级职称的人员采用面谈考核方式。

(一)进入面试的报考者,由我院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复核。依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其他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应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交。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两天下午18:00之前书面递交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组织人事部确认。

(二)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及我院官网公布。

(三)面试成绩总分均为100分,面试合格线设置为70分。平均成绩计算方法为五名评委评分总和取平均分(除以五)。


六、体检

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要求执行。

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无特殊原因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察

我院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报考资格复审、考察。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八、聘用

1.我院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公示7个工作日后,报市卫健委审批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2.拟聘用的人员应在聘用手续办理完成15天内到我院报到上班,若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3.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我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研判是否确定递补人选。


九、有关事项

1.此次考试参照最新版《福建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

2.报考者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网站是我院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录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我院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咨询和监督

咨询: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组织人事部0591-22169382

监督: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纪检监察室0591-22169034

本公告由福州市第二总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1.2026年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含成员医院)常态化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一览表

2.福州市第二总医院考生报名表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

2026年9月15日

附件下载

docx附件2:福州市第二总医院考生报名表.docx

xlsx附件1:2026年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含成员医院)常态化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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