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建设城市特色鲜明、办学优势突出的高水平高职学校,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是教育部备案,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委主管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发轫于1950年的重庆工人政治学校,2004年设立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学校是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重庆市高水平高职学校、重庆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先进单位,先后入选中国西部地区“人才培养卓越高职学校50强”“服务贡献卓越高职学校50强”“产教融合卓越高职学校50强”、2026高职改革活力指数排行榜产教融合发展活力50强。
学校地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桥头堡”、重庆城市副中心、西部职教基地—永川,学校占地近1000亩,校舍建筑面积30余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5000余人。学校设有智能制造学院、新能源汽车工程学院、商学院、城市建设与安全学院、文旅康养学院、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航空学院、创意设计学院等8个专业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开设涵盖“工业机器人技术、关贸与外贸服务、智能网联汽车技术、通用航空器维修、人工智能技术、智能建造、文旅康养、创意设计”八大特色专业群39个专业,建有工业机器人技术、关贸与外贸服务、智能网联汽车技术、通用航空器维修4个重庆市高水平专业群,国家级、市级重点(骨干)专业12个。
近三年,学生荣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等国家级、省部级奖项1360余项,综合成绩位列全市高职高专前列。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稳居全市高职学校前列,学校连续四年获评“全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1名。
三、岗位主要职责
1.主持学院行政全面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各项决策部署,统筹管理学院的教学、科研、师资、财务等工作,谋划实施学院发展规划与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2.负责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教学改革、教学管理与教学质量监控。
3.统筹实训基地建设、实践教学组织管理,完善实训办学条件,保障实践育人工作有序开展。
4.负责师资队伍建设,抓实师德师风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教研科研及教师能力提升工作。
5.负责协同党组织抓好学生教育管理、学风建设、思政育人,统筹做好学生技能竞赛与日常管理。
6.负责对外合作,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拓展育人资源,积极开展社会培训、社会服务工作。
7.统筹发展与安全,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维护学院和谐稳定局面。
8.统筹学院经费、资产等内部事务管理,完善学院内部治理体系,提升内部治理能力。
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应聘条件
应聘者除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担当、勤勉尽责、为人师表、作风正派。
3.认同学校办学理念,理解学校发展战略,对二级学院专业发展、人才培养有较深研究,具有较强的管理、组织、协调能力。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二级学院院长不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违反师德师风和科研诚信行为被处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资格条件
1.应为中共党员;
2.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政治学、中共党史党建学、教育学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熟悉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与建设;
3.拥有博士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拥有省部级以上人才称号的,可适度放宽学历和年龄条件。
五、聘期及待遇
(一)首聘期5年,其中第1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任。不合格的视情况转为专任教师或解聘。
(二)根据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有关规定,根据获聘人员的人才层次、学术水平、岗位职责等,按照“一人一议”原则确定相应待遇标准。
(三)聘期内全职到岗工作,应聘者须将本人人事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学校。
六、公开选拔程序
(一)应聘报名
2026年8月31日前,应聘者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到学校党委组织部报名,并提供应聘报名材料。具体如下:
1.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二级学院院长应聘报名表(见附件);
2.业绩成果佐证材料,包括个人已发表的论文论著、科研项目证明、荣誉奖励证书(或文件)、人才称号及其它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境外学历须提交学历认证材料。
上述材料请压缩打包统一命名“姓名+应聘某某学院院长”,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适岗性审核,初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核。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业绩综合评价
资格审查通过者,学校组织开展业绩综合评价,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四)面试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五)公示
经体检和组织考察合格后公示。
(六)聘任
拟聘用人员公示、体检后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入职及聘任手续。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023-49578608、18983189797;
电子邮箱:dwzzb@cqcvc.edu.cn。
通讯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兴龙大道1099号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党委组织部(德善楼528室)
邮政编码:402160
附件: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二级学院院长报名表
附件: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二级学院院长应聘报名表.docx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2026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