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是从事环境科学研究和科技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隶属于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立足生态环境领域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管理的科学研究、环境科技领域应用型基础研究,以及环境科技咨询服务等业务领域,围绕本市社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美丽上海建设的中心任务,致力于为环境管理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经过长期的建设,现已发展成为一所环境学科齐全、具有鲜明环境研发特色和综合技术优势、跻身于国内先进行列的地方性生态环境科学领域专业研发机构。
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应届或非应届毕业生,年龄为38周岁及以下。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招聘的对象必须是参加2026年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合格人员,达到本市平均合格分数线168分;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其中,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2026年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考生,不受居住证年限的限制。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表)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本次采用电子邮件投送简历材料,应聘人员须发送以下证件、材料电子版至报名邮箱sunjr@saes.sh.cn,邮件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
材料包括:《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本人签字)、本人身份证(外省市社会人员还需提交居住证)、大学本科至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考生需提供学位认证材料)、能够证明全部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职务职称证书聘书、获奖证书、参与课题及论文及本人2026年本市公开招考成绩的相关证明等材料。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二)资格审查
本单位将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以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并确认本人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对于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含专业笔试)
面试(含专业笔试)由本单位组织,面试具体要求、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针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测试。专业笔试主要考察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能力、专业技能、英语能力等。
(四)体检与考察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择优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的应聘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由本单位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应聘资格、岗位匹配性等情况进行考察。
考生因体检、政审原因未通过的,本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录用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将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21-64085640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026年10月09日
下载附件附件1招聘简章.xls附件2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