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度招聘公告(第一批次)-上海-上海市-事业单位-教师-高校-2026-行政事业编-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度招聘公告(第一批次)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度招聘公告(第一批次)

招聘34人10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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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23 -2026/11/20 24:00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成立于1960年,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上海市一流专科高等职业教育建设立项单位、上海市文明校园、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曾荣获“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全国社会扶贫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学校地处上海市奉贤区,另有闵行校区、普陀校区、金山校区等三个分校区,总占地面积近800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一万余人。


  学校将赓续“自强不息,开拓创新,砥砺前行,追求卓越”的精神,紧扣“重服务、强贡献”的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核心导向,自觉履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打造支撑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导产业发展的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高地,为创建上海特色、国内一流、国际水平的职业技术大学不懈奋斗!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26〕83号)等文件精神,依照《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管理办法》(沪电信职院〔2026〕49号),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开展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教师师德规范。


  2.具有良好政治素养、思想道德修养,具有较强的岗位服务意识和职业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够完全胜任应聘岗位各项工作职责。


  4.具备岗位对应的学历学位、专业、职业资格、专业技能等全部任职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任职具体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共计34个,包含专任教师岗位25个、实验实训教师岗位6个、辅导员岗位3个。各岗位年龄、学历学位、优先条件等具体要求如下:


  (一)专任教师岗位


  1.学历学位及年龄要求: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40周岁,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具备高级职称人员,学历学位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具备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2.优先录用情形:同等条件下,具有行业头部企业工作经历者优先;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完成企业重大项目者优先。


  (二)实验实训教师岗位


  1.学历学位及年龄要求: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优先录用情形:同等条件下,具备相关行业多年稳定从业经历人员优先录用。


  (三)辅导员岗位


  1.基本资格条件: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须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年龄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优先录用情形:同等条件下,具备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注:年龄说明:


  (1)“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指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指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年龄放宽至50周岁”:指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度招聘计划(第一批次)。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学校招聘平台(http://stiei.zp.kooci.net/),完成账号注册,选择对应岗位提交应聘申请。本次招聘仅接受线上系统报名,不受理其他形式报名。


  特别告知:应聘者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上传的基础材料中应至少包含:个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并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如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文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荣誉奖励证明等佐证材料,需要一并上传系统。


  (二)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20日24点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接收报名。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聘岗位要求等选报岗位,本批次招录每人仅限申报1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用人部门将对照招聘要求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应聘者将收到考核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或提交虚假材料,立即取消应聘及后续录用资格。


  (四)考试考核(笔试+面试)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分部门、分岗位统一组织笔试。进入面试的合格分数线为当次参加笔试人员的平均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学校采取部门、学校两级面试考核的方式,应聘教师岗位的面试环节包括:试讲、部门面试和校级复试等;应聘其他岗位的面试环节包括:部门面试和校级复试等。


  3.成绩核算: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部门面试成绩×60%。学校根据综合成绩排序确定进入校级复试名单。


  应聘专任教师岗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可免试职业能力测试(笔试),直接进入部门面试环节。其综合成绩=试讲成绩×40%+部门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确定后,与其他同岗位应聘人员一并排序确定进入校级复试名单。


  校级复试采用打分淘汰制,面试组专家根据应聘人员现场表现进行评分,并按分数高低进行排序,最终遴选出拟录用人员。


  (五)体检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拟录用人员自行前往公办二甲或以上等级医疗机构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与政审


  重点考察拟录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学习及工作现实表现等,同步开展人事档案调阅审核工作。


  (七)学校审定


  人事处负责审核并汇总拟录用预备人选的材料,提请学校审定,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八)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经学校审定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学校办理备案、录用手续。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国内应届毕业生未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本录用资格无效。


  联系人:周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18116088086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瓦洪公路3098号中德楼C103B室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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