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2人10个岗位
应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原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成立于1965年,是国家级社会公益型科研机构。主要从事消防救援装备研究,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开展灾害事故的致灾机理、监测预警、分级响应、风险防控、现场防护、职业安全等理论研究;开展火灾扑救、应急救援、作战训练、战勤保障、信息通信、舆情监测等技战术研究;开展消防救援政策法规、城乡消防安全管理与规划等宏观政策研究;承担灾害事故调查技术研究,灾害事故调查、物证鉴定与人员培训等具体工作;开展消防与应急救援领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人才培养与交流合作;开展消防与应急救援相关产品检验检测、认证和技术鉴定工作;承担消防与应急救援领域标准化管理相关工作。
现将2026年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军校毕业生、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2026年度共招聘12名事业编制人员,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学历要求和招聘人数如下。
| 岗位 序号 |
岗位名称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招聘 人数 |
| 260101 |
消防车辆救援装备技术研究岗 |
①车辆工程(080204) ②智能电动车辆(089902) ③车辆工程(085502) ④汽车运用工程(0802Z2) ⑤智能电动车辆工程(0802Z5) |
博士研究生 |
2 |
| 260201 |
消防应急救援装备技术研究岗 |
①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1) ②机械电子工程(080202) ③机械设计及理论(080203) ④动力机械及工程(080703) ⑤流体机械及工程(080704) ⑥化工过程机械(080706) ⑦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082401) ⑧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082502) ⑨人机与环境工程(082504) ⑩精密机械及测试(0802Z1) ⑪精密仪器及机械(080401) ⑫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080402) |
博士研究生 |
2 |
| 260202 |
消防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研究岗 |
①电磁场与微波技术(080904) ②电路与系统(080902) ③智能感知与精密测量(0804Z1) ④水声工程(082403) ⑤智能系统理论与方法(140501) ⑥智能信息处理(140502) ⑦智能控制与机器(140503) ⑧物联网技术与应用(0810Z1) ⑨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081102 ) ⑩通信与信息系统(081001) ⑪信号与信息处理(081002) |
博士研究生 |
1 |
| 260203 |
消防应急救援装备技术研究岗 |
①智能装备与机器人(080205) ②机械电子工程(080202) ③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081101) ④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081102) ⑤系统工程(081103) ⑥导航、制导与控制(081105) ⑦智能机器人技术(0811Z1) |
博士研究生 |
1 |
| 260301 |
消防员安全防护研究岗 |
①机械工程(080200、085501) ②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1) ③机械电子工程(080202) ④机械设计及理论(080203) ⑤精密机械及测试(0802Z1) ⑥精密仪器及机械(080401) |
博士研究生 |
1 |
| 260302 |
消防员智能防护装备技术研究岗 |
①智能科学与技术(078800、140500) ②人工智能(0702J1、0810J2、0811J1、0812Z1、0812Z2、0812Z3、0823J1、085410) ③人工智能科学与工程(0810J1、0811J1) ④智能仪器与装备(0703J1) ⑤智能电子纺织品与可穿戴技术(0821Z2) ⑥柔性电子学(089901) ⑦柔性功能电子器件及系统(0821J8) ⑧电子微系统工程(0810Z1) ⑨智能制造与机器人(0801Z1) ⑩智能装备(0802Z4) ⑪低空技术与工程(低空智能航行技术)(0802J1、1404J1) ⑫智能电动车辆(0802J2) ⑬生物电子学(0809Z2) ⑭光电检测及微电子学(0804Z1) ⑮电子科学与技术(077400、080900) 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77500、081200) ⑰计算机应用技术(081203) ⑱计算机系统结构(081201) ⑲计算机技术(085404) |
博士研究生 |
1 |
| 260401 |
消防应急通信研究岗 |
①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00) ②电子科学与技术(077400、080900) 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77500、081200) ④软件工程(083500) ⑤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00) ⑥电子信息(085400) |
博士研究生 |
1 |
| 260501 |
数字消防技术研究岗 |
①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0) ②计算机软件与理论(081202) ③计算机应用技术(081203) ④软件工程(083500) ⑤信息资源管理(120500) ⑥大数据管理与应用(1205Z2) ⑦数据资源管理(1205Z2) ⑧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00) ⑨人工智能科学与工程(0810J1) ⑩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00) ⑪智能医学工程(0831Z2) |
博士研究生 |
1 |
| 260701 |
科研及物证鉴定岗 |
①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0、077500) ②计算机软件与理论(077502、081202) ③软件工程(083500、085405) ④计算机应用技术(077503、081203) ⑤新能源与储能工程(089901) |
博士研究生 |
1 |
| 260801 |
消防通信装备检验技术研究岗 |
①电子信息(085400) ②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00) ③通信与信息系统(081001) ④低空技术与工程(0810J1) ⑤人工智能科学与工程(0810J1) ⑥互联网信息(0810J4)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3.热爱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事业;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学历、专业等相关资格条件;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回避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职位职责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还在禁考期的,曾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曾有学术不端不良行为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24日24时止。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通过指定网络平台投递简历和报名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须根据,如实填写本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并递交相应佐证材料。
报名链接及二维码:
报名链接:https://s.51job.com/4R78sP
二维码:

(三)资格审查(5月25日至5月29日)
资格审查将按照国家和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等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和本所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开展,并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通知参加笔试,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组织笔试和心理测试(5月30日至6月7日)
1.笔试主要测查应聘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基本素质等,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含)以上方可具备面试备选资格。
2.参加笔试的人员比例不低于3:1,对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
3.经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的应聘人员,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缺少证件材料的一律不得参加笔试。
4.根据实际,在面试前组织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面试评分参考,不单独计入总分。
(五)组织面试(5月30日至6月7日)
1.笔试结束后,即组织面试(无特殊情况,笔试结束后1至2天内组织面试,以具体通知为准),考生需注意接收通知。
2.面试主要测查专业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70分(含)。参加面试人员比例为5:1(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时,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为准。面试前,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面试的,可以按招聘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面试当天,出现考生放弃参加面试的岗位,不再递补。
3.面试前本所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4.面试人员应于面试开始前半小时报到,报到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体检与考察(6月上旬、中旬)
1.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以2: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名单,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体检在政策规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2.人选体检不合格或者考察发现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不得确定为聘用人员。因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体检考察人选名单中依次递补。
3.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导致岗位空缺情况,由本所党委会集体研究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或核减招聘人数。
(八)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本所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本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签订聘用合同
1.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国家消防救援局同意后,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12个月)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涉及各类考试,均不指定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置。
3.本次公开招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综合考量应聘人员与岗位匹配程度,研究决定是否聘用。本所保留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权利。
4.本次公开招聘将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有关事项,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确保提供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及邮箱,并保持通信畅通。如手机装有安全软件对未知号码进行屏蔽,请取消设定。如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告知。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联系不畅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未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将不另行告知。
咨询电话:021-54960801(王老师)
021-54960819(刘老师)
监督邮箱:jw@shfri.cn
本招聘公告由应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负责最终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