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上海戏剧学院附属戏曲学校前身为上海市戏曲学校(以下简称“戏校”),成立于1954年3月,是一所以培养戏曲表演人才为主的多剧种、多学科、综合性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其中戏曲表演专业为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示范性品牌专业。2002年,学校划归上海戏剧学院,更名为上海戏剧学院附属戏曲学校。学校为上海首批传统戏剧综合类非物质化遗产传承基地、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戏曲表演艺术传承教育基地,被授予“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上海市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
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类别:专业技术岗位
岗位名称:心理教师
招聘人数:1人
所属部门:学生科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扎实的专业教学能力和理论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强;
5.身心健康,能适应艺术类学校教学与实践工作。
(二)专业条件
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38周岁及以下,中共党员,有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
1.专业与资质要求:心理学相关专业(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心理测量与咨询等),持有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2.专业能力:
•教学与策划: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与良好的教学能力,能独立完成心理活动策划与设计;
•测评与咨询:熟练掌握常用心理测量工具及评估方法,能独立开展测评与结果分析;熟练掌握心理咨询与干预技巧。有相关实践经验者优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