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5个岗位
上海市商业学校创建于1960年,是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学校被评为国家级重点中专,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建设示范校,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上海市职业教育先进集体。主要承担中等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及培训等工作。因教育教学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
一、招聘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
(二)具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能承担学校规定的任教课时量,完成下达的教学工作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任务,能胜任班主任工作。
(三)外省市户籍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日。外省市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应届毕业生,不受居住证一年的限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6、相关文件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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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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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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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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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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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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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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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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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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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均为历史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等相关专业,能承担中职历史课的教学任务及相关科研等工作。中共党员、或持有中职及以上(历史学科)教师资格证者或有相关教学经验、带队参赛经验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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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育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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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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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周岁及以下(条件优异者可放宽至4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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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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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类等相关专业, 具备扎实的体育专业理论知识和运动技能,可胜任至少两项体育专项的教学与训练工作(涵盖球类、田径、武术、啦啦操等的方向均可)。持有中职及以上(体育学科)教师资格证者或有中职或中学体育教学经验、带队参赛经验者优先考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