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1个岗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青浦中的积极作用,结合我区实际,青浦区委、区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新一届外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外聘法律顾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养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法学专家具有法学专业副高以上职称,执业律师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且均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4.未在三个以上的本市市级机关以及区委、区政府担任外聘法律顾问;
5.工作能力强,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和较丰富的法律服务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协调能力与解决问题能力;
6.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二)优先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予以优先考虑
1.曾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长江学者”、“上海市杰出青年法学家”“全国优秀律师”、“东方大律师”、“上海市优秀律师”、“青浦区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者;
2.精通城市管理、规划建设、行政执法、生态环境、房地产、公司商事、财政税务、劳动人事、文化教育、卫生健康、知识产权、网络经济、数字经济、国际贸易、国际投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以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者;
3.熟悉青浦区情及本区重点产业,致力于青浦发展并且作出显著贡献者。
二、工作职责
(一)参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具体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决定研究,出具法律论证、审核意见书;
(三)参与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制定、审核,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
(四)参与政府重大项目、重大合同的谈判和文本起草,出具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