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发展中心招聘工作人员1名公告
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发展中心招聘工作人员1名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8/5 -2025/8/24

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发展中心招聘公告


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发展中心(上海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事务中心)为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单位,性质为卫生事业单位,为本市医疗卫生事务提供服务保障职能,开展国内外医学学术交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技术评估;负责本市住院医师培训事务、继续教育;杂志出版、图书情报等相关业务。


现因单位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专业技术人员。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备拟招聘岗位规定的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年龄: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外省市户籍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招聘岗位、职数


1、医学事务专员1名



职位描述及岗位要求


1、医学事务专员


(1)职位描述:医学学术活动的筹划组织,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及维护,外联工作等。


(2)岗位要求: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卫生事业管理等相关专业;


熟练使用Word、Excel、PPT等各类办公软件;


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3)岗位等级:专技十二级。



招聘办法


1.


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请认真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并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学信网认证报告)、身份证、居住证(外省市户籍非应届毕业人员)、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hr@ystt.org.cn邮箱,邮件名称:应聘岗位-本人姓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8月24日止。


2.


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发放笔试通知。审查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


3.


笔试


由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发展中心根据报名职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专业知识和公共能力测试,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排序,发放面试通知。笔试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


4.


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和非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步拟聘人员。


5.


体格检查


拟聘任人员的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医事团体人事科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


考察


由医事团体人事科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


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郭老师


邮箱:hr@ystt.org.cn


联系电话:021-22121561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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