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上海商学院是一所商科特色鲜明的普通公办高等学校,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中央税务学校华东分校。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000余人,设有12个二级学院,29个本科专业,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
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全面提升办学实力,加快推进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商科大学建设,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及高层次人才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1名
二、应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持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
(二)熟悉高等教育规律,了解高等教育状况,具有高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经验;
(三)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知名度,取得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有较好的学术声誉;
(四)具有引领本学院发展的创新性战略思维,有较为广阔的学术视野,全局观念好,学风严谨,作风民主;
(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对外交往、表达沟通能力,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和合作意识;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岗位职责
(一)全面主持学院的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
(二)制定学院发展规划,把握学科发展方向,提升科学研究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做好人才梯队及(创新)教学科研团队建设;
(四)深化教学改革,完善教学体系,提高教学质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五)加强与国内高水平大学、学术研究机构等的交流与合作,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提升学院办学水平和影响力;
(六)完成校党委、行政赋予的其他职责。
四、应聘要求
(一)报名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提供以下材料:
1.《上海商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
2.个人简历(含学习、科研、工作经历、论文和论著目录、目前研究方向及工作创新点介绍等);
3.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包括本科、硕士、博士)、职称证明扫描件、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报名人员能力的相关材料(负责项目、获得奖项、研究成果、国内外任职情况证明等)。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面试时需提供以上材料的纸质版和相关证件原件。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学校将安排面试。
五、联系方式
(一)通讯地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496号上海商学院党委组织部(邮编:201400)
(二)联系人:
党委组织部:胡老师021-67105474人事处:李老师021-67105340
(三)E-mail:gkzpsb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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