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45人77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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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广州市白云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长春、南京、上海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
本次在长春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45名、南京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60名,上海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40名,共计145人。招聘单位情况简介,详见《广州市白云区2024年下半年在长春、南京、上海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单位联系方式及网址一览表》(附件1)。招聘岗位职责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体岗位及岗位条件、招聘人数详见《广州市白云区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长春考点)》(附件2-1)和《广州市白云区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南京考点)》(附件2-2)和《广州市白云区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上海考点)》(附件2-3)。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5年毕业生。
“2025年毕业生”指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以及于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港澳居民符合《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学历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招聘岗位需求表中有明确学历、学位要求的,以招聘岗位需求表为准。
2.年龄条件:本科生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日及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日及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日及之后出生)。招聘岗位需求表中有明确年龄要求的,以招聘岗位需求表为准。
3.报考人员需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在试用期满转正前取得,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4.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或雅思7分、托福95分(含)以上成绩单,暂未取得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或雅思7分或托福95分(含)以上成绩单的,须在试用期满转正前取得,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要求。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专业目录或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并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在报名时需出具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需求表中明确要求研究生和本科所学专业一致的,以岗位需求表为准。
6.留学回国人员,已经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在正式办理入职手续前提供,否则取消录用。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四、招聘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1月30日9:00至2024年12月6日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事业单位招考网(网址:https://bm.gd-pa.cn/dzsys/nyrc)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进行网络报名,并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
2.宣讲会将在报名期间举行,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情况介绍以及现场答疑等。宣讲会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公告,报考人员也可自行在各大高校就业网站上查询。
3.报名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既不能同时报考任一考点不同学校岗位,也不能同时报考三个考点的岗位,违反要求多报者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年龄、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和岗位需求表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报名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考人员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网上报名环节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5)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按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含1:3),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减少招聘岗位数。
(6)具有博士学位的考生(含2025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免笔试,符合免笔试条件的考生需打印《“免笔试”考生情况说明书》(附件5)并手写签名,待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能免笔试。
(二)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初定2024年12月7日9:00-17:00,长春的招聘现场资格审查地点设在长春,南京的招聘现场资格审查地点设在南京,上海的招聘现场资格审查地点设在上海,具体地点另行公告。
2.现场资格审查要求。
(1)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由本人携带《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4)及所需相关材料,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2)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3)资格审查结果现场告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均须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时间为现场资格审查当日。心理素质测试的结果仅供参考,不计入应聘人员综合成绩。
(三)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事业单位招考网(网址:https://bm.gd-pa.cn/dzsys/nyrc)通知为准。考生凭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以试讲、说课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基本素养、考生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以现场发放面试成绩通知书的形式告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四)笔试
1.按照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当通过面试人数不达上述比例时,按通过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事业单位招考网(网址:https://bm.gd-pa.cn/dzsys/nyrc)公布。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将在事业单位招考网(网址:https://bm.gd-pa.cn/dzsys/nyrc)另行公告。
3.考试范围: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综合成绩,时间为120分钟。笔试考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教育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等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合格分数为60分)。博士研究生免笔试,其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
4.考试综合成绩按照面试(说课/试讲)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按同一岗位面试(说课/试讲)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说课/试讲)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说课/试讲)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重新进行面试(说课/试讲)。笔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事业单位招考网(网址:https://bm.gd-pa.cn/dzsys/nyrc)公布。
五、体检及组织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考察相关规定实施,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决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七、确定录用名单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录用人选将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拟录用人员应在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办理录用手续相关材料并完成手续办理,否则,取消录用。
九、岗位聘用
录用人员使用我区事业编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岗位需求表中注明的级别聘用或暂聘。报考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级高于报考职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报考职位进行岗位等级聘用。录用人员执行我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按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等福利待遇,工资纳入财政预算。
十、注意事项
(一)港澳居民报考者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34号)的规定执行。
(二)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考生报名后视为认同公告所有内容,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对于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虚报、隐瞒有关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报考人员暂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的,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用。
(四)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诚信报考。
(五)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含电子身份证)不能代替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六)考生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在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或隐瞒任何不适宜聘用情况的。
(七)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八)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九)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此次招聘名义组织的任何行为,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十)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进度做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事业单位招考网(网址:https://bm.gd-pa.cn/dzsys/nyrc)公布,请参加招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十一)考生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内,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拨打电话咨询。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和岗位表等信息;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考生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联系咨询电话:020-86371568、86371707;监督电话:020-36135591。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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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州市白云区在长春、南京、上海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145人公告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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