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三沙市公开招聘岛礁社区工作者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1人8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1/15 09:00-2026/1/21 12:00
报名网站
网络报名系统
为充分做好岛礁社区治理工作,进一步充实配强岛礁社区工作力量,根据三沙市岛礁社区工作者管理相关规定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岛礁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面向社会招聘岛礁社区工作者11名,具体岗位详见《2026年三沙市岛礁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5日至2008年1月14日期间出生);
3.热爱岛礁(社区)工作,服从到岛礁、船舶等工作的组织安排;需长期驻守海疆,具有适应岛礁、船舶等工作生活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更适合男性;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品行端正,乐于奉献,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
6.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善于开展群众工作,自愿从事岛礁社区基层治理和服务相关工作,有扎根岛礁、乐守天涯的家国情怀;
7.具备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录为岛礁社区工作者: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3.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现役军人、在读学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7.失信被执行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