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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东方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社会招聘公告

盐东方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社会招聘公告

招聘13人10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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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7 -2026/9/20

盐东方集团成立于2003年8月,股东为盐城市人民政府,注册资本45亿元,主体信用评级AAA,主要服务于国家级盐城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截至2025年底,集团资产总额超1100亿元,旗下拥有全资子公司89家、控股子公司31家、参股子公司46家,产业覆盖“产业投资、资产运营、现代服务”三大板块。


根据集团年度用工计划和实际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10个岗位共13人,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盐东方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在限定期限内未解除的违纪记录、无犯罪记录;

3.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符合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4.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无与履职相关的不良记录;

5.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等对企业岗位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申请: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原单位党纪、政务处分,尚处责任追究期内的;

3.品行不端、弄虚作假、道德败坏,个人征信系统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处于个人失信被执行期间,或涉及竞业限制情形的;

4.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规定不适合担任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官网、盐东方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公开发布,公布招聘岗位、人数和岗位要求及工作程序等。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7日—9月20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材料提交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邮箱地址详见附件1,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码”)。逾期未提交材料或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视为无效报名。

3.报名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2)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所有学段(不含高中及以下)的学历学位证书,已毕业人员提供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读尚未毕业人员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高校毕业人员须同时提供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无犯罪记录证明和个人征信报告扫描件;

(5)岗位要求的政治面貌、专业技术资格、相关工作经历等报名所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1.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依据本招聘公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应聘者政治素质、报名资格、是否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等。

2.本次招聘设1:3开考比例,对于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或核减岗位招聘数量至满足开考比例。

3.应聘人员对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和录用工作全过程。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

4.对报名资料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集团将另行通知(电话、短信或邮箱方式)考试时间及地点;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单独通知。

(四)综合测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各设60分合格线。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均参加笔试,并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含笔试末位同分者,不足1:3比例按实际达合格线人数)。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考核成绩的50%,结合岗位招聘人数,确定拟录用人选。比例内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情形时,追加一轮面试,加面成绩高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测试考核内容包括笔试(闭卷)和面试。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所有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组织开展考察。

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在盐东方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说明事项

在考察、体检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由集团根据岗位任职资格及候选人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按考试最终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招聘单位薪酬制度执行。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全程接受区纪检监察部门、财政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15-68821725(区财政局)、0515-68086973(集团纪委)。

本公告由盐东方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15-68086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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