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26年引进中小学优秀校长教师公告(第一号)-海南-教师-2026-行政事业编-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东方市-儋州市-海口市-临高县-琼海市-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三亚市-屯昌县-五指山市-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2026年引进中小学优秀校长教师公告(第一号)

海南省2026年引进中小学优秀校长教师公告(第一号)

招聘37人37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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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1 09:00-2026/9/24 12:00

为加强中小学优秀校长、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基础教育人才队伍质量,优化结构,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为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海南省引进中小学“好校长、好教师”工作方案(2026—2030年)》,我省从2026年起,计划用5年时间,为全省公办中小学校,从外省引进中小学优秀校长50名、教师150名(执行中可根据需求变化情况,调整校长和学科骨干教师的结构比例)。引进工作由省级搭建招考平台,市县和省属学校负责人员的录用考核和日常管理。现将2026年中小学优秀校长教师引进计划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和数量

2026年计划引进优秀校长7名、副校长3名、学科教师27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引进的优秀校长、副校长及学科教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涉及年龄、教龄、任职时长等以截至2026年9月24日计算)。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熟悉教育教学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与引进职位要求相符合的教师资格和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年龄男50周岁及以下(1975年9月24日以后出生)、女45周岁及以下(1980年9月24日以后出生),业绩特别突出的年龄可放宽3岁。身体健康,未出现过违法违纪行为。

(二)完全中学及高级中学(具体岗位见附件1)

校长资格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教龄,5年以上(含5年)校级领导任职经历,近3年内任现职校级领导。

3.曾被地级市及以上组织、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行政部门评为名校长、骨干校长、优秀校长及相当荣誉;或任职学校被评为地级市一级学校(含同层次学校)。

4.近5年所主持的教育教科研成果,获得地级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教育学会等业务主管部门(团体)的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评定为优秀。

副校长及学科教师资格条件:

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急需紧缺岗位教师可放宽至一级教师职称。

2.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教龄,现仍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急需紧缺岗位教师教龄可放宽3年。

3.曾被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评为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及相当荣誉,或被评为特级教师,或被地级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研训部门评为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近5年内所主持的教育教科研成果,获得地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教育学会等部门和团体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评定为优秀,或在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育方面取得优异成绩,辅导学生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学科竞赛全国联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4.应聘副校长岗位应具有1年以上(含1年)校级领导或3年以上(含3年)学校中层管理岗位任职经历。

(三)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初级中学(具体岗位见附件1)

校长资格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教龄,5年以上(含5年)校级领导任职经历,近3年内任现职校级领导。

3.曾被县级及以上组织、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行政部门评为名校长、骨干校长、优秀校长及相当荣誉;或任职学校被评为县级以上一级学校(含同层次学校)。

4.近5年所主持的教育教科研成果,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教育学会等业务主管部门(团体)的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评定为优秀。

副校长及学科教师资格条件:

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中学教师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以上职称。

2.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教龄,现仍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

3.曾被县级及以上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为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及相当荣誉,或被评为特级教师,或被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研训部门评为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近5年内所主持的教育教科研成果,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教育学会等部门和团体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评定为优秀,或在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育方面取得优异成绩,辅导学生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学科竞赛全国联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4.应聘副校长岗位应具有1年以上(含1年)校级领导或3年以上(含3年)学校中层管理岗位任职经历。


三、相关待遇

(一)安家费。引进的优秀校长教师,凡签约6年以上(含6年)者,发给安家费(税前,下同),在正式调入后一次性发放。具体标准为:

1.高级中学校长60万元;

2.初级中学校长50万元;

3.小学校长40万元;

4.高中阶段副校长及学科教师40万元;

5.初中阶段副校长及学科教师35万元;

6.小学阶段副校长及学科教师30万元。

如服务期少于6年而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等)的,已发放的安家费扣减税费后按每少服务1年退还1/6计算金额退还,不满一年按月计算。

(二)引进优秀校长考核奖励。引进的优秀校长前6年发给引进优秀校长考核奖励,在每个学年度考核后按考核结果分等次发放,考核结果未达到称职的不发放。每学年考核奖励标准为(税前):

1.高级中学校长考核为优秀的10万元、合格的8万元;

2.初级中学校长考核为优秀的8万元、合格的6万元;

3.小学校长考核为优秀的6万元、合格的4万元;

(三)其他待遇。各市县将符合条件的引进校长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体系予以保障。子女接受基础教育和报考普通高校时按我省相关政策执行。市县可结合本地实际给予其他待遇保障,在岗位公告中予以明确。


四、引进程序、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方法

应聘人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edu.hainan.gov.cn(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

(二)网上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9月1日9:00—9月24日12:00。

(三)应聘步骤

1.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应聘人员应对照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提交个人信息材料,主要内容包括:

(1)2026年中小学优秀校长教师引进计划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须签名承诺,否则报名无效),表格中填写信息不清晰、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3)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

(4)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校长任职文件、学科骨干教师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和可提供的获奖证书等(非常重要,业绩材料将作为评价依据之一,请完整提供);

(7)提交材料格式要求:所有材料全部扫描(jpg格式)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

3.资格审查。

(1)由省教育厅组织人员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开展,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自行登录系统查看资格审核情况,因无法按时补齐、修改报名材料等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者,视为自行放弃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引进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含试用期)。

(2)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http://edu.hainan.gov.cn(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公告。

(四)业绩评审

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进行业绩评审,业绩评审由业绩材料评审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业绩评审综合成绩按“业绩材料评审得分占30%、面试得分占70%”折算合成,取小数点后两位。

1.业绩材料评审

专家组根据应聘者基本素质、个人荣誉、学术才能、教学业务才能、教导科研才能、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评审,满分100分。

2.面试

面试人选按引进岗位1:5的比例,依据业绩材料评审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未达到比例的岗位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进行确定。

(1)校长、副校长岗位采取现场陈述和答辩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组织管理能力、办学思路、教育教学理念及解决问题能力等,满分100分;

(2)教师岗位采取微格教学及答辩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功底和教学实践能力等,满分100分。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须有专家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

(五)考察体检

省教育厅以业绩评审综合成绩为依据,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并在省教育厅官方网站上公告,由各市县和省属学校组织考察和体检。岗位空缺依据相关规定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由各市县和省属学校组织。被考察人员必须取得原工作单位同意。考察中发现档案或应聘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者将取消录用资格。考察和体检结果由市县和省属学校报省教育厅备案。

(六)岗位调剂

公示结束前出现空缺且无递补人员的,从同类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开展岗位调剂,调剂人员须符合拟调剂岗位全部报考资格条件,考生自愿确认是否接受调剂;调剂后仍空缺的岗位予以核减或取消。

(七)录用公示

各市县和省属学校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省教育厅,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等门户网站发布。

(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各市县和省属中学与拟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咨询电话

1.报名咨询电话:0898-65232872

2.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676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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