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4个岗位
01招聘人数及薪酬待遇
此次公开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本次考核招聘骨干教师4名,详见《上海世外附属海口学校2024年第二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骨干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海口市人才优惠政策和薪酬待遇。符合引进人才条件的,按有关政策享受相应待遇。
02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中小学高级及以上职称且符合此次招聘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2.岗位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基础功底扎实,业务能力过硬,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未满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3报考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29日9:30至11月7日11:30
2.报名方式
招聘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扫码报名或打开链接:
报名链接:
https://www.wjx.cn/vm/Pv6fcEm.aspx#
该二维码和链接为同一报名入口,不接收邮寄、邮箱、短信、微信等其他任何形式报名。
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者限报考1个岗位,多报者取消考试资格。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2.现场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
(3)教师资格证;
(4)职称证书;
(5)毕业证书、学信网验证报告;
(6)证明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明细单(示例见附件6);
(6)相关荣誉证书、标志性成果材料;
(7)同意报考证明(根据有关要求,海南省内教师报考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3)
(9)考生承诺书(见附件4)
(10)材料目录表(附件5)
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本方案的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入围名单,并通过学校网站公布https://hk.shwfl.edu.cn/
应聘人员在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如有不符合事实事项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录用;已办完入编手续的,则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04组织考核
考核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分值满分为100分。考核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6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地点为长春市,具体位置及时间等详见后续公告。
(请关注官网,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及内容
骨干教师岗位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实践能力,采取微格教学(模拟课堂教学)、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根据应聘者应聘岗位所涉学段、学科的微格教学课题和答辩题目,应聘者准备30分钟后,先进行15分钟的微格教学,再进行5分钟的现场答辩。
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通过学校官网https://hk.shwfl.edu.cn/发布。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及以上考生出现面试成绩末位同分时,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确定拟聘人员
学校官网向社会公告确定入围人员。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先后排名,按1:1确定拟聘用人选。
05体检、考察
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注: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结合实际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自愿放弃的,需提交自愿放弃申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并签名确认。应聘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和体检、考察结果在学校官网公布。
06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学校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学校负责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07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本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3个月内配合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工作。骨干教师聘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注: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申请辞职、调动或参加各类招聘(录)考试。
08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执行;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察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美安大道58号
邮编:57000
咨询电话:0890-36797366
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监督电话:0898-36797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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