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人1个岗位
(第一号)
为强化我镇农垦居(社区)干部队伍建设,高效促进各项中心工作落实,推动光村镇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儋州市居工作人员管理的指导意见》(儋农改办〔2022〕2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垦居(社区)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坚持人才优先、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其他条件要求
(一)招聘岗位:新盈社区工作人员
(二)招聘人数:6名
(三)条件要求:
1、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2、专业、性别:不限;
3、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以招聘时间为准)。
(四)招聘范围(户籍):海南省儋州市户籍。
(五)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9)人员回避情况参照《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执行,与农垦居(社区)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不得聘用至同一单位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儋州市政务网“光村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组织报名: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按岗位的招聘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考名额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考;
2.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报名时间均为工作日8:30至12:00、15:00至17:30,截止2025年12月25日17:30后不受理报名,周末与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3.报名地址: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文化中路1号;
4.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考生将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带至报名现场,报考后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工作人员通知。
4.1.报名材料:
(1)儋州市光村镇公开招聘新盈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现场签字、按手印);
(2)个人简历;
(3)毕业证和学位证书;
(4)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
(5)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
(6)未被列入失信惩戒承诺书(详见附件2,现场签字、按手印);
(7)个人无犯罪记录;(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海南警民通”申请办理)
(8)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9)二寸近期彩照2张(白底);
(10)《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须在有效期内,带二维码标识);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报考人员如实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参加现场报名时,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查阅考生提交的相关证件材料。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2)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要求相符。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资格审查小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3)通过资格审查名单将在儋州市政务网“光村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布,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儋州市政务网“光村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三)考核(笔试+面试)
考核方式采取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均设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领导小组按照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且不低于试卷卷面总分50%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按6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各部分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3.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实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须提供本人考试报名表(签字按手印)、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户口本、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综合素质(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报考同一岗位的2名(含)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光村镇户籍、退役军人、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者排前;如同是光村镇户籍、退役军人、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者,须进行加试(面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四)体检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2.人员录用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7天内向儋州市光村镇人民政府提出复检要求,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考察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六)拟聘人员公示
(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镇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七)核准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由儋州市光村镇政府审批后下发聘用通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办理工资等手续
四、薪酬待遇
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儋州市农垦居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儋农改办〔2021〕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儋州市居工作人员管理的指导意见》(儋农改办〔2022〕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用工形式
聘用人员与儋州市光村镇人民政府签订合同,合同期限3年,对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监督或投诉电话:0898-23521783。(8:30-12:00,15:00-17:30)
七、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898-23326885。
(所有电话接听时间均为工作日:8:30-12:00,15:0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