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3人15个岗位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规〔202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海口实验中学2025年冬季赴高校面向全国202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01
指导思想和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学教师。
02
招聘岗位及工作待遇
招聘学科教师23名,具体岗位参见《海口实验中学2025年冬季赴高校面向全国202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海口市人才优惠政策,并视岗位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03
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详见《招聘岗位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6)现役军人,或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8)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即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毕业)。
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相应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毕业),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