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9人6个岗位
根据海南省总工会、中共海南省委社会工作部《关于增配工会社会工作者的通知》(琼工联〔2025〕8号)和海南省总工会、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琼工联〔2023〕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工会工作实际,琼海市总工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工会社会工作者,为做好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把关、宁缺毋滥、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数、岗位要求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9名,招聘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其他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群众工会和社会公益性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2.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社会工作能力,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
4.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熟悉运用办公软件及岗位所需的技能条件,年龄要求在18周岁至38周岁(即1986年12月23日-2007年12月22日)。
综合成绩同分情况提供下列相关资料可优先聘用。相关资料证明须在报名时提供。
(1)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初级会计证书及以上或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者需提供证书证明。
(2)具有党政群团工作经历的须提供本人签订的劳动合同。
5.限琼海市户籍,要求在2025年12月30日(含)之前已经落户琼海市。
6.存在以下情况之一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