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
海南中学澄迈附属幼儿园是由海南省教育厅、澄迈县人民政府和海南中学合作共建的一所公办幼儿园,位于澄迈县老城开发区美鳌岭海南中学美伦校区(海口市绕城高速老城出口处),距海南中学本部(市中心)约23公里。学校占地约7亩,共12个班,2022年秋季正式开学。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幼儿园副园长一名,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副园长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
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须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
7.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二)岗位条件
1.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9年11月3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不限;
4.符合《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要求,且持有健康证、教师资格证、幼儿园园长资格证(幼儿园园长资格证发证机关以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直属教育科研机构为准)
5.有较先进的幼儿园管理理念和成熟的办园经验,并取得较好的办学效果;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强的教育行政管理能力、领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改革创新能力以及教学指导和教科研能力;
6.具备幼儿园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1)3年及以上公办幼儿园中层及以上管理工作经验;
(2)3年及以上幼儿园(区级及以上)园长、副园长工作经验。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现役军人;
9.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10.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1.《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2.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中学校园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南中学澄迈附属幼儿园2024年公开招聘副园长报名表》,签署《诚信承诺书》,信息填报不实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1日9:00-11月17日17:00。
(2)报名网址:http://ngukaoshi.com/#/login?itemId=2cCqPZZGkBs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报名(此网址仅作报名使用,其它重要信息均由海南中学校园网发布,校园网网址:https://www.haizhong.edu.cn/)。
3.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于报名时间截止前通过线上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海南中学澄迈附属幼儿园2024年公开招聘副园长报名表;
(2)个人身份证;
(3)学历证书及验证报告;
(4)健康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园长资格证;
(5)工作经历材料(必须上传合同和社保两项基本材料以及聘用证书等其他工作经历佐证材料,以“区级及以上幼儿园园长或副园长工作经验”条件报考的需提供幼儿园级别证明材料);
(6)获奖证书、个人业绩报告等有关资历证明材料;
(7)诚信承诺书;
(8)报考人员为在编在岗公办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证明。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资格审查及查询
(1)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在已过报名期限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
(2)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组织进行笔试。
(3)网络报名时间结束7天内在海南中学校园网站公布资格审查结果及考试相关事项。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如聘用后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三年内不得参加澄迈县组织的各类教师招聘考试。
6.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海南中学校园网站。
(二)组织考试(笔试和面试)
1.笔试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组织笔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分别命题,测试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考试范围为岗位学科专业知识,时间60分钟。
笔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招聘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履职基本要求等因素,科学合理设定,且不得低于参加本岗位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能入围面试。
笔试当天22:00前在海南中学校园网站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
资格复审须提供网络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材料原件,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所需材料,取消面试资格。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教职工准入查询不通过,也将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开展面试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不同岗位邀请5或7名相关专家组成面试考官小组,每一岗位本校考官比例不超过60%。
面试分为两个环节:第一环节为微格教学和答辩,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准备时间15分钟,组织教育教学活动15分钟,占面试总分80%(其中微格教学占40%,答辩占40%);第二环节为综合素质面试,从学科素养方面考核应聘者的专业学科素质,时间5-10分钟,占面试总分20%。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在候分区当场核对本人的抽签顺序号、准考证号、面试成绩,确认无误后签名离场。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面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结束当天22:00前,在海南中学校园网站公布综合成绩、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体检时间与地点等事项。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
2.体检的医院须是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天内申请复查,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重新检查,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陪同,以复查结果为准。
4.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学校抽调有相关经验的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到应聘人员原工作或学习单位,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5.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如出现空缺的岗位名额,可在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四)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经澄迈县教育局同意,并在“海南中学校园网”和“海南中学澄迈附属幼儿园公众号”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澄迈县教育局、澄迈县委编办、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五)聘用
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经澄迈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可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不服从安排者视为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的,后果自负。聘用人员入编后服务期限最低为5年(含试用期),在最低工作期限内,必须在澄迈县教育系统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调离澄迈教育系统。
四、相关待遇
纳入澄迈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可保留原单位的职称等级,并按相应等级核定工资待遇标准。
根据《澄迈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细则(修订)》,符合我县相关引进人才政策条件的人才,按照以下标准发放岗位津贴(自引进之日起连续发放5年)、安家补贴和购房补贴:具有学历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发放岗位津贴2000元/月,一次性提供安家补贴5万元,在县域内购房一次性提供购房补贴15万元;具有学历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发放岗位津贴1000元/月,一次性提供安家补贴3万元,在县域内购房一次性提供购房补贴10万元。如服务期少于5年而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等)的,自解除或终止合同之日起,停发岗位津贴,已发的安家补贴和购房补贴按每少服务1年退还1/5计算金额(对于最后1个服务年度不完整的情况,服务不足1学期的按少服务1年计算,服务超过1学期、不足1学年的按少服务半年计算),由澄迈县教育局和学校负责追回,缴入县财政国库。
其他我县引进人才优惠政策。如招录人员已享受安家补贴等待遇,将不再重复享受我县其他引进人才政策中的住房保障政策。
五、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澄迈县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898——67620580;
海南中学纪检办公室:0898-36309989。
报名咨询电话:0898-36332229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5343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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