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1人13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工作人员21人,其中本部12人,古雷分院9人。现将招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4.年满18周岁、38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至2008年3月期间出生),具体职位要求详见附件职位条件一览表;
5.目前仍在我院工作且工作时间达到一年以上(工作年限截至2026年8月31日)的,毕业时间放宽至2021年。其中,2024年及以前的本科毕业生须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理学类专业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6.经住培合格的临床医师,按照规定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7.招考岗位要求的毕业生,一般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达到录取要求入学,或国家承认的其他方式入学(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经省招生部门批准录取;报考人员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学历(位)于2024年1月1日—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有要求取得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应于2026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证书(或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