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8人19个岗位
学校因事业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28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引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在1985年3月至2008年3月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的为准;
6.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从海外(境外)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本科阶段需为全日制本科,且博士研究生需毕业于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最新排名前500的大学,或所学专业在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最新学科排名前100。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以ARWU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THE世界大学排名、U.S.News世界大学排名为准。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7.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8.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