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0人1个岗位
根据省、市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诏安县公安局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30名,现将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诏安县户籍(含取得居住证人员);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男性,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1日以后至2006年10月31日以前出生),身高170cm以上;
(四)高中、中专以上学历(须在四年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
(五)身心健康,吃苦耐劳,服从集中封闭管理,能够适应夜间及节假日轮班工作;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应聘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应聘者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二)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三)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四)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五)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六)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表及政审表在报名现场领取。
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2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地点:漳州市金盾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诏安分公司(诏安县桥东镇林巷村林巷518号),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13709382746;许先生,联系电话:19906948054。
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役军人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其中户口簿复印户主和本人资料页;(2)《诏安县公安局辅警招聘报名表》(附件1);(3)1寸免冠白底照片2张。
应聘者填写的报考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应聘者进行报考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根据通知参加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将电话告知应聘者。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重点测试应聘者对基本政治常识、法律基础知识等知悉情况,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4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主要了解应聘者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情况,重点测试应聘者能否胜任辅警岗位。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每人仅有1次测试机会。参加体能测试前,应聘者应确认自己身体状况能够适应剧烈活动。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男性:30周岁以下4'25"、31周岁及以上4'35"),成绩分为合格或不合格。
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人选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聘者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相加,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出现最后一个招聘名额名次并列的,一并纳入考察政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六)体检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由诏安县公安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必要时根据最终综合成绩递补体检对象。
体检结果由诏安县公安局通知。体检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议,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县局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
(七)公示聘用
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从政审及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中国共产党党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政审、体检、体能测试及公示环节出现空缺的岗位可以递补。
六、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人均年薪约5.5万元(含五险一金)。
(二)拟聘用人员需进行不少于10天的岗前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按照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由保安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五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自行解除,工作、表现良好的根据需要可以续聘。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应聘者的,均与诏安县公安局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招聘有关通知、信息在“诏安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
(三)本方案由诏安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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