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
根据工作需要,东山县公安局决定委托东山县美德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勤务辅警,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的原则,统一招聘条件和程序,严格选拔聘用。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职责
本次共招聘10名勤务辅警,主要工作职责为完成市县监委留置看护任务。执行看护任务期间,接受市县纪委监委领导,平时由县公安局统筹调剂使用。
三、招聘条件
(一)勤务辅警应聘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福建省内户籍;
2.拥护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并具有相应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服从组织安排,能够接受24小时轮值、封闭式管理;
3.男性,身高1.65米(含)以上,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2006年11月至1988年11月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外形缺陷,无纹身,体表无明显大面积疤痕,无口吃,无传染病,无心脏病,无手术后遗症;
5.无色盲色弱、双眼矫正视力达到4.9(0.8)以上;
6.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及同等学力),但入职后四年内应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聘)。
7.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等具有国家和省规定优先情形的。
(二)考察政审要求(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漳州市东山县西埔镇石埔村石坛路52-1号东山文旅集团(东山县美德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96-6409110。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20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报名时段为上午08:30至12:00,下午02:30至05:30。
3.材料提交。①经签名确认的《东山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勤务辅警报名资格审核表》(附件1);②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白底彩照2张;③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和相关证书原件(现场比对后归还)及复印件(A4规格)各一份,其中户口簿复印户主和本人资料页;④提交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⑤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证明1份(自行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查询结果用A4纸打印并签字)。
4.报名须知。报名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仔细对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公告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应聘者的毕业证书、专业资质、退伍证等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前取得。
5.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照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信息与职位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审核时间一般为报名截止时间后3个工作日。
(二)政治联审
由东山县公安局组织对应聘者进行政审考察,发现有违反本《公告》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情形之一的,考察政审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人选的确定:按通过政治联审的人数进入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①纵跳摸高≧265厘米,当场测试不超过3次;②一分钟内俯卧撑≧30次,当场测试不超过2次;③10米×4往返跑≦13′1,当场测试不超过3次。凡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考试环节。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体能测试前,应聘者应填写承诺书,确认自己身体状况能够参与体育活动,如果在体能测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引起的意外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损失,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笔试
1.笔试人选的确定:按通过体能测试的人数进入笔试。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没有参加笔试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者对时事政治、法律法规(治安管理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刑法等)以及公安知识的了解掌握情况,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按通过体能测试的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是以问答的方式了解应聘者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情况,重点测试应聘者能否胜任所报考岗位,成绩满分为100分,分数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人员面试可加3分。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三项,体能测试只区分合格或不合格,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和面试折算前成绩均低于60分的不得聘用。总分相同者,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体能测试成绩均相同,采取适当形式进行加试。
(七)体检
1.体检人选的确定。根据总成绩排名,按计划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数量未达岗位招聘计划数,且本岗位无人员递补,从服从岗位调剂的应聘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进入体检。
2.体检的标准及依据。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应聘者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注意:因工作性质特殊性,有纹身者视为体检不合格。
(八)人员确定
根据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者,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照总成绩高低确定拟聘用人选。若因体检不合格、考察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应聘出现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调剂。
(九)聘用公示
1.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为提高招聘工作效率和满足工作需要,东山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员额出现空缺时,在下次招聘公告发布前,可按照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补充招聘手续。
五、合同签订
(一)岗前培训。拟聘用人员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二)工资待遇。试用期一个月,期间工资待遇约18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考核合格的,给予转正,转正后年薪以5.5万元为基准(含六险一金),每满两年工龄工资增长100元/月。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补贴另算。
(三)合同期限。劳动合同3年一签,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自行解除,个人现实工作表现良好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2.招聘单位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的,直接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3.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试题等,误导应聘人员的,均与东山县公安局无关。郑重提醒广大应聘人员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可关注“东山公安”、“东山县美德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考生在招聘过程中要确保通讯畅通。
5.应聘人员住宿、体检、交通费用自理。
6.以上所设数字均含本数。
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山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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