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厦门市翔安区金海第一中心幼儿园补充招聘事业单位非在编合同教师公告-福建-厦门市-教师-2026-劳务派遣-体制内直签非编-翔安区-厦门市翔安区金海第一中心幼儿园

2026年厦门市翔安区金海第一中心幼儿园补充招聘事业单位非在编合同教师公告

2026年厦门市翔安区金海第一中心幼儿园补充招聘事业单位非在编合同教师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10/15 09:00-2026/10/18 12:0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关于翔安区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及编外聘用人员加强规范管理和调整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厦翔教〔2022〕2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园实际,现将2026年本园补充招聘事业单位非在编合同教师公告予以公布。


一、招聘园区

厦门市翔安区金海第一中心幼儿园(北园、南园、浦边园)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教师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报考幼儿园岗位的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所报考学科相应岗位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7)年龄38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之后出生);

(8)持有幼儿园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相关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8.现役军人;

9.事业单位在聘专业技术岗位教师;

10.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三、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5日上午9:00—10月18日中午12点,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代课教师岗位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格及相应附件(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发送到邮箱::xdey2014@126.com。材料文件名备注:姓名+应聘岗位(代课教师)

本次报名不收费,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中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本人应对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1.幼儿园组织人员进行网上审核。

2.初审结果将通过幼儿园电话进行通知,请报考者自行关注。

(三)招聘人数和岗位

资格初审后确认招聘人数和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情况特殊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幼儿园研究提出意见,经区教育局同意后降低开考比例。

(四)资格复审

幼儿园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拟进入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核。具体人选、时间、地点等通过电话通知。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按学校通知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依序装订成册。

1.报名表;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3.户口本(主页、个人页复印在同一页);

4.教师资格证;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明;

6.学历、学位证书;

7.获奖证书;

8.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9.报考承诺书(资格复审通过后填报);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者方可参加面试,报考资格的最终确认以拟聘用阶段的审核为准。

(五)面试

面试由幼儿园自行组织。

面试均以片段教学和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片段教学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结构化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

实际按岗位拟聘人数1:1或低于1:1比例参加面试的,合格成绩为70分(含)以上。面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面试时迟到视为自动放弃。

(六)聘用

1.体检

体检人选在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体检由幼儿园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岗位对身体条件另有要求的,还须符合相应项目规定的标准)。体(复)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招聘单位组织到三级及以上医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体检,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

2.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幼儿园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幼儿园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应于公示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材料,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提供聘用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由我园根据幼儿园实际需求统一调配,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五、相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按《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关于翔安区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及编外聘用人员加强规范管理和调整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厦翔教〔2022〕26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二)持下述学历(位)报考人员应于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书面认证报告或网上学历学位查询认证,具体如下:

1.境内学历(位)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

2.境外学历(位)

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属于国内院校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3.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学历

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4.提醒事项

请报考人员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相应认证报告或网上查验准备,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报考幼儿园岗位的,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四)本次招聘原则上面试后不再递补,若情况特殊的须报区教育局同意后方可递补。

(五)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港澳台人员(不得持有外国国籍),按照国家、省和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除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聘用前,幼儿园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核实拟聘用人员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报考或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八)聘用前,幼儿园将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教职工准入查询模块查询拟聘用人员《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的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拟聘用人员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不得报考或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九)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六、工作要求

(一)幼儿园高度重视,成立招聘领导小组,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统筹、沟通、配合,认真做好资格审核、考试、聘用等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落实回避政策。

(三)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幼儿园公众号予以发布或电话、短信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四)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18206093727;

联系人:郑老师;

办公地点:厦门市翔安区金海第一中心幼儿园;

(五)区教育局招聘投诉电话:7889103。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教育局相关部门实施监督。

本公告由厦门市翔安区金海第一中心幼儿园负责解释。情况确实特殊的,由幼儿园提出意见,报区教育局研究后作出决定。


职位表.xls
福建粉笔微信公众号
福建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